以往,餐馆食堂的泔水,因其成本低廉,常被用于喂猪。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简称《畜牧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 辽宁省鞍山市有畜禽养殖户16万户,其中适度规模养殖场(户)1万多户,养殖小区460个。近年来,鞍山市畜牧业迅速发展,去年全市畜牧业产值实现63亿元,畜牧业现金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是,该市畜牧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养殖者不按规定使用饲料、兽药,严重制约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影响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另外,还有不少养殖户认为大饭店里的剩饭、剩菜有营养,所以经常到酒店、食堂挑泔水喂猪,有的甚至直接用垃圾喂猪,以节约成本。 鞍山市动监局畜牧生产处相关人士表示,泔水有传播疫病的风险,即使没有疫病,餐饮垃圾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大多都会发生霉变、发馊现象,猪吃下去后就会生病,严重的还会死掉,有的毒素还会通过食物链,逐渐在人体内蓄积,造成人畜共患性疾病的传播。另外,泔水对猪肉品质也会有影响,泔水一般都很咸、很杂,对猪的生长不利。以往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关明确规定,所以具体处罚很难操作掌握。 新实施的《畜牧法》对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规定没经过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不能用来饲喂家畜;也不能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来饲养畜禽,并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相关人士表示,这个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畜产品的质量。 此外,《畜牧法》还明确要求畜禽养殖场要建立养殖档案,载明畜禽的品种、数量、来源、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强调了产品质量的可追踪制度,这样一来,消费者如果买到不合格的肉,就可以追查到底,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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