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萨市商务局制定《拉萨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近日,拉萨市政府召集市属相关部门就拉萨市猪肉产品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就做好下一步有关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议明确,今后,拉萨市将实行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制,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猪肉品质难以保障
目前,拉萨市市场上生猪来源主要有区外周边省(区)生猪和本地养殖户圈养猪。其中外地猪占市场份额85%(如新疆猪占50%、甘肃猪占20%、四川猪占10%、青海猪占5%),本地猪占市场份额的15%。
据监测统计,拉萨市日需猪肉达700头,其中鲜猪肉为300头左右,冻猪肉为400头左右。但目前拉萨市鲜猪肉供应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山南、那曲、日喀则等地区小型、简易屠宰场屠宰的鲜猪肉,占拉萨市场鲜猪肉份额三分之二。而这些地区屠宰场设施设备简陋,其屠宰工艺流程、卫生、防疫等方面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和要求,肉品质量难以保证。二是河南冷鲜肉于2009年 9 月进入拉萨市场,由于长途运输,到达拉萨需4-5天时间,特别是在运输途中不能始终保持0-4 摄氏度,肉品品质无法得到保障。三是拉萨市市场上供应的冻猪肉来源分别为四川、新疆、重庆等地,由于经销户资金实力不同,所选购企业规模不同,导致冻肉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猪肉产品实行准入制
猪肉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生猪产品流通秩序,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管理有序的市场体系,拉萨市拟实行猪肉产品准入制,目前,拉萨市商务局已经制订了《拉萨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目前正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之中。
拉萨市常务副市长陈之常针对拉萨市猪肉市场现状及《拉萨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明确生猪产品进入市场必须实行准入制;二是对于生猪产品的查证验物由动检部门负责;三是要明确生猪产品上市流通监管部门;四是对于未进行备案的企业和个人由商务部门牵头,协同各职能部门进行处罚;五是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的职责以及经营企业、市场开办方的具体要求,规范我市生猪产品流通秩序,强化管理,提高猪肉产品的质量,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
据悉,《拉萨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有望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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