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局(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94号)精神,现将我区申报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种植业要求产地环境条件符合安全食品产地环境条件标准的要求,生产基地集中连片,承担单位须是具有一定基础、技术力量较强、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
畜牧业重点扶持生猪、肉鸡、奶牛、肉牛、肉羊主产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
渔业重点选择水产养殖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承担单位应是水产健康养殖生产辐射带动能力强,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头作用显著的水产养殖单位。
二、项目申报条件
按农办财〔2012〕94号文件要求,“菜篮子”产品作物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水果、茶叶标准化种植规模达到设施栽培面积200亩以上,露地栽培面积1000亩以上。已经列入农业部公布的第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园(含水果、茶叶),尚未获得资金扶持的项目,鼓励申报。未列入标准园创建名单,但已经具备创建条件的,自愿申报(重点扶持蔬菜,兼顾水果、茶叶项目)。已承担过国家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并获得扶持资金的示范基地不再重复申报。每市可申报蔬菜项目2—3个,其他项目1—2个。
畜牧业项目主要支持畜种包括生猪、肉鸡、奶牛、肉牛和肉羊。其中:生猪出栏1万头以上;肉鸡出栏5万羽以上;奶牛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出栏300头以上(以出栏检疫为准)。优先支持2010—2012年度已验收达标或报名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养殖场,列为2012年度国家节能减排项目的养殖场,本年度有市县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养殖场。2000—2011年度享受过“菜篮子”项目补助的生猪、肉鸡养殖场以及已获国家安排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支持的奶牛养殖场除外。
渔业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康养殖生产辐射带动能力强,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头作用显著,养殖方式为池塘养殖或网箱养殖,并在主营品种的生产方面具有一定基础。优先申报已通过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验收或申报创建2012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水产养殖单位。
三、补助标准
1、已经列入农业部公布的第一批园艺作物标准园(含蔬菜、水果、茶叶)的,每个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
2、新增种植业项目每个补助100万元。
3、每个生猪养殖场平均50万元,共22个;每个肉鸡养殖场平均25万元,共12个;每个奶牛养殖场平均50万元,共2个;每个肉牛养殖场平均50万元,共1个;每个肉羊养殖场平均50万,共1个。(最终根据申报的具体情况适当微调标准和个数)。
4、渔业项目每个补助40万元。
四、补助内容
蔬菜(含水果、茶叶):一是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分品种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生产技术规程;印发规程到项目区每个农户,张挂到标准化示范基地醒目位置及每个温室大棚;组织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并指导农民切实按照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田间管理。二是改善生产条件。重点配置防虫网、粘虫色板,杀虫灯、性诱剂、防雾滴棚膜、避雨栽培、滴(喷)灌、果实套袋等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完善田间工程、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田头预冷等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投入品实施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定期检测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产品不销售;统一包装和标识,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畜牧:重点通过推进“五化”,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化比重,提升畜产品质量。一是推行畜禽良种化。适应市场需求、生产方式的变化,更新品种,选购高产优质高效的畜禽品种。二是推行养殖设施化。对养殖场场内布局进行科学调整,结合产能变化,对圈舍进行扩容和标准化升级,完善设施装备,推广自动饲喂技术,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控制技术,改善畜禽生长环境。三是推行生产规范化。根据不同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严格按照饲养管理规程要求,规范养殖场饲养管理,对生产过程、投入品购进和使用进行监控、记录,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数据库。四是推行防疫制度化。改善兽医室等防疫消毒设施设备条件,落实防疫制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推行粪污无害化。优先支持按照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完善粪污储存、输送设施设备,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具备条件的因地制宜采用粪污处理技术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具体按照《广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细则)》要求充实完善建设内容。
渔业:一是应用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重点推广养殖水净化和废水处理、水质监测与调控等技术;普及疫病科学防治技术;购置使用优质苗种、新品种引进、全价配合饲料和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提高养殖综合能力。二是改善生产条件。按照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要求,实施养殖池塘基础改造(清淤挖深、塘形改造、塘堤护坡、塘埂拓宽整理等),完善进排水、水净化和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水电系统、场内道路设施;配备水质监控、疫病防控和节能减排新型装备(高效增氧、自动投饵、水质检测监控仪器、病害检测等设备),升级养殖机械设备,满足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的需要。三是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养殖生态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立健全“三项纪录”(养殖生产、药品采购使用和产品销售记录)为重点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项目承担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在上述内容中自主选择,填平补齐。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种植业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主产产品及面积、产量规模、项目承担单位及实施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基本信息、主要技术路线与实施方案、资金筹集与使用预算等(详见附件2、附件3)。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书及实施方案分别报送县级农业局、财政局,再由县级农业局、财政局联合报送各市农业局和财政局,各市审核后联合行文,一式5份,于8月 7日前分别报送自治区农业厅和自治区财政厅,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 畜牧业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申报单位编写,内容包括养殖场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生产经营基本信息、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推进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围绕“五化”具体量化)、投资概算(要明确国家投入资金的具体建设内容)和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责任人和实施保障措施等,并由申报单位填报《广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申请表》作为实施方案附件。渔业项目实施方案编写要求和申报表详见附件4、附件5。
畜牧和渔业项目申报表务必于8月7日下午前送达。
畜牧和渔业项目实施方案由县级水产畜牧兽医局、财政局联合报送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业项目和渔业项目申报材料分别送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与饲料处和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渔业处)和自治区财政厅,一式5份,于8月7日前送达,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自治区农业厅联系人:刘日旺,赵云文,联系电话:0771—2182736、2182567,邮箱:abc20060771@126.com;自治区财政厅联系人:吴晓青,秦瑜,联系电话:0771—5331691,5329186,邮箱:gxcztnyc@126.com;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与饲料处:伍美炎,卢玉发,联系电话:0771—2800033, 2830083,邮箱:xmc2800033@163.com;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渔业处:陈玉深,钟强。联系电话:0771—2812747,邮箱:yyc2812714@126.com。
附件:1、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2、2012年广西种植业“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申报书
3、广西种植业“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4、2012年广西“菜篮子”水产品生产项目申报书
5、扶持“菜篮子”水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和一般格式
6、2012年“菜篮子”畜禽产品项目实施方案编写题纲
7、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菜篮子项目)申请表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2年广西种植业“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申报书
广西种植业“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2012年广西“菜篮子”水产品生产项目申报书扶持“菜篮子”水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和一般格式
2012年“菜篮子”畜禽产品项目实施方案编写题纲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菜篮子项目)申请表
(来源:经济作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