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把“培育100个新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列入为农牧民办10件实事之一,并印发了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100个新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培育工作,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3月17日,内蒙古农牧业厅发出《关于做好培育100个新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落实工作机构、人员和各项扶持措施,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2008年为农牧民办10件实事实施方案》进度要求,把培育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注重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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