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业报讯特约记者 何建湘2004年以来,农机具购置补贴作为“四减免、四补贴”支农强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在改善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受广大农民和各级政府欢迎。近日,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2008年农机具购置补贴款40亿元人民币。与2007年相比,补贴资金规模扩大一倍,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三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我国是世界水产养殖第一大国,产量占据世界总产量的70%以上。池塘养殖是我国水产养殖的主要方式,目前,池塘养殖产量已占我国水产养殖产量的41.6%,在内陆水产养殖产量中的比重更高达69.6%。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是池塘养殖的重要机械,提高这些机械的应用率,对促进水产养殖业增加产量、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增加渔民收入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做好水产养殖机械购置补贴工作,2007年底,农业部渔业局转发了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开展2008年非通用类机具选型等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07]104号,要求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同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主动配合、协调做好水产养殖机械选型工作,夯实基础,摸索经验。在做好首次水产养殖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基础上,力争使这一政策的惠及面扩大到其他渔业机械领域,为又好又快地实现渔业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作者:何建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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