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实行水域滩涂养殖权制度建设以来,我区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渔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有关精神,按照农业部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本地水域滩涂养殖权制度建设,《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及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目前,全区共有1个自治区级、14个市级和104个县(市、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修订)了本行政区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其中1个自治区级、10个市级和96个县(市、区)已以同级人民政府名义正式颁布了本行政区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全区累计共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5300本(包括集体所有水域滩涂),其中通过养殖证系统核发新版养殖证2736本,确权登记面积37958公顷,约占养殖面积的17%。(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黄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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