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政府就《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举办立法听证会,与会代表进行了讨论。依照《办法(草案)》,上海拟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消费量较大的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等8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以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食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尽管还存在或大或小的问题,而且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也并非是一个新生事物,但笔者认为,上海市政府的这一做法仍然值得点赞。原因除了上海市政府为保证辖区民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还因为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阎祖强的“明知有困难,但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我们还是要把蔬菜、水产列入追溯目录”这句话。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顾名思义是指运用规模化养殖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识别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来完成对食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安全控制与追溯,从而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使人们食用的食品安全放心。如果真建立了这样一个系统,而且真正运行起来,人们自然就不必像现在天天为食品安全而担心,这样的管理办法出台,难道不值得让人称赞吗?
但在网友点赞之余,还有两点让人不得不说。第一,希望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不是个例。第二,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那就是如何保证其落实到位?谁监管这一办法落实过程中的细节?
之所以有以上两点想法,其原因是为加强对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早在2004年9月,国务院就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而2009年2月我国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就明确了食品安全追溯的要点,规定企业在食品生产环节、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都要有能够实现追溯所要记录的内容,并强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且从2007年起连续三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明确提出建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的要求。中央对此事的重视由此可见。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到了哪个阶段?执行得如何?又落实得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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