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领导小组)正式下达了大连市属国有企业大连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达集团)、大连水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产集团)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为2户企业破产清算用抵押资产解决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安置问题,扫清了法律障碍。
2003年,锦达集团、水产集团和大连化纤厂(以下简称化纤厂)等3户企业被全国领导小组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项目建议名单,为尽快将3户企业列入国家正式计划,市长夏德仁和原副市长王承敏先后多次赴京,向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融荣等汇报有关情况。2006年,化纤厂通过审查,列入国家正式计划,锦达集团、水产集团由于涉及国外政府贷款和金融机构要求受偿等问题,正式计划迟迟不能下达。2007年,国家对政策性破产进行收尾清理审查,为坐上国家政策性破产最后“一班车”,在金融机构不出具同意意见的情况下,市国资委多次向全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和银监会汇报有关情况,2007年12月,全国领导小组会审通过了锦达集团、水产集团国家政策性破产正式计划。锦达集团、水产集团政策性破产将核销9.3亿元金融机构债权,解除债权抵押物价值7100万元,抵押资产变现收入将全部用于2户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安置。
锦达集团、水产集团是国家最后一批政策性破产计划,2008年以后,国家将不再安排新的政策性破产项目。1997年以来,我市有12户企业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正式计划,分别为市属企业大连螺钉厂、大连铸钢厂、大连松树丝绸厂、大连电讯电机厂、大连玻璃纸厂、大连金州纺织厂、大连华录集团公司、化纤厂、锦达集团、水产集团和中直企业国营大连五二三厂、大连华铜铜矿。12户企业涉及资产总额47.6亿元,负债总额67.1亿元,12企业破产核销金融机构债权51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政策性破产计划核销金融机构债权33.9亿元。目前,除化纤厂、锦达集团和水产集团正在破产清算之中外,其余企业均已破产终结,通过变现抵押资产筹集成本等,妥善安置了原企业职工和离退休等人员,确保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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