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以“美丽贵港·生态乡村”活动为契机,强化生态养殖理念,推广生态养殖技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打造以养殖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主要做法有:
(一)加大宣传,引导生态养殖。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水产畜禽生态养殖意义的宣传,使生态养殖观念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力量,共同监督养殖场户自觉遵守环保要求,实现生态养殖。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规范养殖行为。广泛大力宣贯培训《畜牧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督促指导养殖场(户)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养殖行为。
(二)依托龙头企业,发展生态养殖。
扬翔股份有限公司、港泰种猪场等龙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均摸索出一条符合企业发展的生态养殖模式。如扬翔公司依托科研单位,研发和生产了一套适合生态养殖的设备。该公司2014年在全区发起的“清洁养殖·助农增收”活动,以推广扬翔公司业经试验成功、并列入国家农机补贴目录的母猪产床、仔猪高床等养猪设备,以及正大公司的粪尿无害化处理工艺为主,配以扬翔公司研创的1238 营养套餐和仔猪高床保育饲养管理技术。公司拿出4500 万元专款对参与大行动的养殖户在种猪、饲料、栏舍设施配置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加强指导,推广生态养殖模式。
当前我市主要的几种可推行的生态养殖模式为:
1.种养结合模式。通过饲料作物(如玉米、大豆、苜蓿、象草、苏丹草、黑麦草、三叶草)种植与养牛、养猪、养鸡、养鱼的结合,作物秸秆喂饲动物,动物粪便肥田。
2.农业生态家园模式。“人居-养殖-沼气-种植”四位一体的农业生态家园模式,将厕所和畜禽的粪便进入沼气池进行发酵,生产沼气、沼液和沼渣,再将沼气用于供电供热,沼液用于灌溉农作物,沼渣用作种植有机肥。既改善农村家庭的生态环境,解决农村的炊事、照明用能和有机肥料来源,又减少畜禽粪便污染。
3.变废为宝模式。农产品加工下脚料(蔗尾等)直接喂养或经过青贮后喂养牛羊等草食动物,动物粪便经沼气池处理,沼渣、沼液灌溉农作物。如济诚家庭农场利用蔗尾等农产品加工下脚料直接喂牛,牛粪经沼气池处理后还田利用。
4.林下养殖模式。林下养殖主要有“果园+养鸡”模式、“果园+养猪”模式、“林+养牛”模式等,既降低饲养成本,降低果园肥料支出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又改善饲养环境,减少粪便污染。如志庆生态养殖公司,在荔枝树下放养鸡,经济效益好。
5.渔业科学混养模式。由于水体环境较为复杂,鱼类分层次生长习性明显,所以在鱼类养殖中应根据鱼类的不同生长习性合理混养鱼群,以便达到充分利用鱼塘水体资源和空间的效果,如在鱼塘中套养鲢鳙鱼可以充分利用水体上层资源,套养草鱼、青鱼等可以充分利用中层水资源,套养鲫鱼、鲤鱼等可以充分利用低层水资源同时消除底层有机物的污染。通过混养各种鱼类增加养殖容量,提高养殖效益,减少环境污染。
(四)组织考察交流,拓宽生态养殖思路。
我市组织了部分养殖场业主到玉林、南宁等地考察交流,观摩了当地新建养殖场的规划布局方式及理念,学习了旧栏舍改造的做法,以及水产健康养殖、流动水养殖等方法,大大拓宽了我市生态养殖的思路,为建设我市生态养殖区奠定基础。
(五)健全制度,把控养殖产品安全。
一是进一步健全可追溯制度,严格要求各规模养殖场完善对养殖投入品的购进与使用、兽药的购进与使用、免疫消毒记录等与养殖产品息息相关的各项记录,为产品溯源提供原始依据。二是严格执行规模畜禽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得投入运营。三是水产畜牧、环保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是加强监督执法。各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加强执法力度,做到严格执法,违法必究。重点加强养殖投入品使用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养殖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监管和执法,为推进生态养殖提供法律保障。对那些不按要求进行粪污综合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要按照《畜牧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谭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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