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精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近日农业部印发通知,对2015年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积极推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实。积极推动税收、信贷、保险、科技创新、强农惠农、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政策在农产品加工业的有效落实。同时,加强新的政策创设,争取在农产品初加工、主食加工、综合利用、原料基地、收购资金、设施装备、加工园区、主产区布局等方面实现突破。
二是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认真组织实施初加工补助政策,积极争取扩大实施区域、品种和资金规模,整体推进初加工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粮食加工减损。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建设烘储设施,防止粮食过度加工造成浪费。加强菜篮子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分类分级、包装和运销等设施装备,并与园艺作物标准化基地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和实施,择项列入初加工补助和农机补贴范围,向物流配送和电商拓展。
三是深入开展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培育主食加工知名企业和“老字号”。着力培育一批产权清晰化、生产标准化、技术集成化、管理科学化、经营品牌化的主食加工示范企业;开展主食加工“老字号”品牌推介,加快推进马铃薯主粮化、主食化进程。加强主食加工公共服务。开展主食加工业监测分析与预警,加强研发体系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主食加工业产业联盟。组建主食加工技术集成联合体。着力促进引进装备国产化,增强主食加工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启动实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明确一部分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的主攻方向。科学选择一批重点地区、品种和环节,主攻农业副产物循环利用、加工副产物全值利用和加工废弃物梯次利用。筛选一批综合利用成熟技术设备装备。集成、示范和推广一批综合利用新技术,在秸秆微生物腐化有机肥及过腹还田、稻壳米糠、等外果及皮渣、畜禽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环节开展试点。制修订一批综合利用标准。完善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及相关技术操作规程等。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综合利用服务的做法和经验。
五是着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构建“产学研推用”有机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协同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设施装备研发。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建立具有中试能力的工程化研究平台及产业化应用平台,开展工程化研究和核心装备创制。加强成熟技术筛选推广。深入开展科企对接活动,选择重点产区建立技术示范基地,加快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培养造就人才队伍。培育一批经营管理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生产能手和技能人才。
六是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资产为纽带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的产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建立产业联盟,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示范单位。积极争取财税融资政策。推动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加强上市融资服务和指导培训。实施质量立企、品牌强企战略。支持引导企业建立检测检验、质量标准和全程质量可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加工品牌目录制度,鼓励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申报和推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七是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县为单元整建制创建一批原料基地、加工园区、营销体系等有机衔接、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区、示范县,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原料生产基地。扶持建设一批起点高、功能全、带动力强的加工园区。构建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打造农产品加工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展销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发展直销直供、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营销、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等新型流通业态。
八是鼓励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强主产区产加销整体构建和区域合理分工。与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衔接,将加工流通与生产消费同步规划和实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加工转化。大力推动粮食加工科技创新和推广,改善粮食烘储加工条件,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管理,引导企业科学开展粮食精深加工,鼓励粮食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拓展粮食加工转化增值空间。搭建加工产能转移承接平台。引导加工企业将产业向主产区转移,与主产区的资源优势整合,合力打造优势主导产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建设“粮食银行”,探索粮食产后统一烘干、统一加工、统一储存、统一销售的经营模式。
九是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服务水平。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认识,把农产品加工业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要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调整充实人员队伍,理顺职责关系,推动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紧密配合,形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合力;要对“十三五”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并严格执行,建立信息、技术、人才、融资等公共服务体系,搭建投资贸易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创业示范基地;组织技术研发与推广,开展监测分析、标准跟踪、教育培训、技能开发等工作,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支撑作用和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导向,营造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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