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崇左市各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部署,加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崇左市水产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强化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的准入管理,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实行 “黑名单”制度管理。2017年2月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个,兽药饲料经营企业138个,抽查兽药样品10个,饲料样品19个,查处兽药违法案件4起,罚没金额1933元,查处销毁涉案兽药9.92公斤,有效规范了兽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市场。
二是强化养殖环节监管。督促和指导养殖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等,规范养殖生产行为。签订养殖安全承诺书。定期开展养殖场专项检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2017年2月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完成畜禽养殖场监管111个(次),龟鳖和鱼类水产养殖场监管44个(次),有力地指导和规范了养殖生产行为。
三是强化动物检疫环节监管。严格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实行动物凭证凭标入场屠宰,把好动物检疫关;进一步加强运输环节监管,要求各公路检查站认真履行职责,对证物不相符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隔离观察或无害化处理,防止外疫传入。稳步推进全市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电子信息化溯源工作,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已全部实现电子出证。今年以来,共实施产地检疫生猪18.1567万头、牛0.1487万头、羊0.2073万头、家禽31.1541万羽,屠宰检疫生猪15.9352万头、牛羊0.3173万头,无害化处理病畜2169头。
四是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要自觉落实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把好肉品屠宰质量关,严禁病害肉流入市场销售。进一步改善定点屠宰设施条件,健全落实生猪进出场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屠宰管理制度,落实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制度。加强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2017年2月份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14车次、执法人员55人次,立案查处屠宰违法案件2起,捣毁私宰窝点1个,查获2头私宰生猪产品,货值0.32万元。通过开展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市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五是扎实开展水产畜牧产品抽样监测工作。按期按质完成农业部监测计划,通过对抽样产品的监测,能够对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处理、对问题产品及时发现查处。今年年2月份以来,在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共抽取水产畜牧产品样品1052批次,除部分样品送至自治区检测结果未出外,其他样品全部合格,显示我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
崇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陆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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