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两项专对渔业和渔民,另有多项涉及
来自农业部的消息,2008年农业部将继续为农民办理21件实事。这是农业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农业部连续七年开展为农民办实事活动。日前,农业部已印发实施方案,要求部机关各司局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落实。
这21件实事包括农民培训、农技推广、扶持农民专项合作组织等广泛的内容,其中两件专门针对渔业和渔民:一是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利用渔业资源增殖示范项目,以沿海四大海区及黑龙江流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国渔业资源增殖行动。2008年增殖放流渔业苗种数量150亿尾(粒)以上,使沿海和内陆150余万专业捕捞渔民直接受益,促进渔业资源恢复和渔民增收。二是开展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活动。在沿海各地开展渔业保险工作的基础上,以浙江、江苏、广东、山东、辽宁、福建、海南等省为重点,选择重点渔业市(县),为1万艘以上渔船投保渔船全损互助保险,为1万人次以上渔民投保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给予补贴,发挥政策性渔业保险在渔业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据了解,农业部渔业局正在积极落实有关工作,争取在今年为全国渔民群众办理更多实事。(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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