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民购买大中型农业机械资金不足的困难,近日秀洲区农业经济局和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联合发文,对秀洲区农户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实施信贷扶持政策。
扶持对象为2008年度购买农机具且享受省、市、区财政补贴的秀洲区农民,贷款主要用于购买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烘干机、保鲜冷库等农业机械及其配套装备,贷款额度控制在购机总价的50%以内,贷款利率按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为到期日不得超过2009年4月30日,贷款方式为以信用贷款形式发放。
具体操作上,由农户提出信贷扶持申请,经所在镇(街道)农机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到区农机管理站登记备案。农户凭区农机管理站出具的《秀洲区农机贷款联系单》,向当地支行领取信贷资料,既可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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