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河源市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生态型畜牧业转变步伐,全面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力和畜产品竞争力,大力开拓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途径,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近日,河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河府〔2008〕46号)。《意见》从畜牧产业大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处的高度,提出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畜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以长远意识谋划畜牧业发展方式大转变,坚持以市场导向、龙头带动、生态优先、科技推动和政府引导为原则,推进畜牧业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科学化管理;以高目标高标准推动现代生态畜牧业健康发展,提出到2011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35%,把河源建设成广东省畜牧大市和强市
《意见》指出,各地要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畜牧业产业体系,做到有规划、有目标、因地制宜引进和发展畜牧业;要大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培育畜牧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要多层面多渠道搞活流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科技兴牧步伐,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力和产品竞争力;要切实推进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要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和洁净养殖技术,注重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要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力打造畜禽产品绿色品牌;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加大投入,2008年至2011年,市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生产条件,营造良好的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环境。
《意见》对畜牧业生产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根据当地土地拥有量和有效承载能力,确定饲养量,按照标准科学划分畜牧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合理安排畜牧业生产用地,实行以产定地为原则,进行严格审批,防止圈地;要严格控制养殖及生物环境,执行畜牧业发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监管;要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工作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提高科学防控能力。同时《意见》还要求龙头企业要发挥带动农户作用,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不达标的限期整改,直至摘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