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衣是中国传统的出口大宗畜产品,在出口农产品贸易中占重要地位。近年来世界肠衣贸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联合国农粮组织统计数据显示,近年世界肠衣年贸易额均在10亿美元左右。目前主要的肠衣生产国是中国、美国、德国、巴西、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主要肠衣进口国是德国、法国、意大利、美国、日本、英国、巴西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这种消费趋势和消费习惯短时间内将不会改变。
目前中国出口肠衣品种主要包括盐渍猪肠衣、盐渍绵羊肠衣、盐渍山羊肠衣、盐渍猪大肠头、盐渍猪肥肠、干制猪膀胱、干制肠衣等。产品销往德国、美国、日本、波兰、荷兰、南非、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法国、罗马尼亚、英国、比利时、瑞士、泰国、斯洛伐克、埃及、捷克、匈牙利、克罗地亚、泰国、马来西亚、黎巴嫩、中国香港、奥地利、巴西、丹麦、葡萄牙、哈萨克斯坦、斯洛文尼亚及越南等国家或地区。
2007年中国出口肠衣依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相继对我国出口肠衣设置了诸多技术壁垒,特别是对肠衣中的农、兽药残留提出了更为苛刻的检测要求的情况下,为使出口肠衣能符合进口国要求,避免出口肠衣因药残检出超标而给国家带来负面影响和给出口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并继续推进和落实强化管理,使出口肠衣仍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出口产品质量平稳,数量稳中有升,实现了高门槛下的又一次提升。根据检验检疫部门数据统计,2007年,全国共出口肠衣65656.5吨,出口货值达5.20亿美元,与2006年的69841吨/5.45亿美元相比,出口数量和货值分别下降5.99%和4.59%。
2007年中国肠衣面临原料紧张,原料价格与成品价格倒挂,但尽管如此,我国出口肠衣在质量方面仍然呈上升趋势。产品在口径、长度、色泽、气味等内在品质方面保持稳定,在卫生方面多数工厂增加了挑杂工序,确保产品中不含有卫生杂质,产品定位已从普通货向精品货方向发展,产品在发运后也未因质量问题而遭客户退货或索赔,中国出口肠衣质量越来越得到客户的认可和好评。
一是加强协同管理。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积极主动向当地农牧部门通报、沟通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兽药残留检测、监控情况,促进了农牧部门、兽药管理部门对生产、销售违禁兽药源头的管理,加大对违禁兽药的查处力度,提高了养殖户的卫生意识,规范了了养殖户、动物饲养场的用药管理。
二是加强原料采购。目前,大多数猪肠衣生产加工企业都已建立了原料收购基地,对供应商的卫生状况、供应能力和生产体系进行评估,确定了原料合格供应单位,肠衣加工原料来源相对比较稳定,便于进行药物残留监测。
三是加强过程监管。在对出口肠衣生产企业日常检验检疫的基础上,通过对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督检查,提高了人员的卫生意识,确保了肠衣生产加工环境的卫生,杜绝了不明化学物质的添加和使用,防止了肠衣生产加工过程中药物二次污染。
四是科学进行监测。通过协作组的摸底调查和风险分析,科学制定了药物残留重点监测项目,对原料企业按批进行验收,加强出口肠衣原料的中氯霉素、硝基呋喃等农兽药残的检测,确保不合格肠衣不用于生产加工;产品出口前适度抽样进行检测验证,确保出口肠衣的安全卫生质量。
通过中国检验检疫系统上下共同努力,我国残留监控体系已经得到不断完善和提高,残留监控的管理理念和控制措施已成为区域性食品安全监控监管的主要模式,从残留监测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良好,合格率与全年相比有所上升。经检验检疫部门分析,我国出口肠衣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值得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1、药物残留是影响肠衣出口的主要障碍。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肠衣生产涉及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在加工环节由于各不同卫生要求的加工场所相对隔离,卫生预防措施控制有效,在加工环节肠衣发生药物二次污染的可能性小,肠衣的药物残留阶段关键还在于动物养殖。鉴于我国国情,当前我国千家万户的动物养殖模式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将存在,肠衣原料药物残留现象仍是今后出口肠衣检验检疫的一大重要隐患。
2、肠衣难以做到有效溯源。由于行业特点目前我国出口肠衣加工企业还不能根据“公司+基地+标准化”模式,通过自建养殖场、屠宰场进行动物养殖、屠宰、肠衣加工等一条龙生产加工。大多数猪肠衣加工企业还只能从定点屠宰场收购肠衣原料,而即便如此在溯源方面出口企业也只能追溯到屠宰场。
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容乐观。目前我国肠衣出口企业数量众多,但以100人以内的中小型企业居多,技术管理人员少,加工工人卫生意识差,企业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差;在众多的出口企业中,有的企业处于半生产状态,市场行情好时候进行加工,多数企业未建立ISO9000、HACCP等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出口产品质量无有效保障;在企业自检自控体系方面,实验室检测仪器不全、检测人员技能较低,药物残留自检自控能力有限,原料验收和出厂检验只能依靠外部实验室进行抽批检测。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出如下建议。
1、协同管理,各司其职。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肠衣药物残留也涉及到动物养殖、屠宰、运输、加工环节,因此我们要协同农业部、卫生部等各有关职能部门,从源头上加大对药物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并对目前在使用的农药兽药进行全面普查,科学分析,建立健全我国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
2、认真调研,有的放矢。各地应深入一线,认真进行调研,了解目前我国和国外动物养殖过程中使用哪些药物,经科学分析,哪些药物会产生药物残留,从而在进出口肠衣检验检疫时有重点地进行监测,提高进出口检验检疫把关成效的有效性,为破解国外设置的技术壁垒寻找突破口。
3、严密监管,科学管理。强化监管,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自控体系,做好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标识,确保原料与成品的原始记录相对应,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自检自控体系,提高药物残留检测能力,对来源不清或药残检测不合格的原料坚决不予加工出口。同时引导企业建立GMP良好操作规范,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帮助企业建立原料养殖、收购、储存、加工、成品检验一整套管理档案。协助企业做好人力资源培训,提高安全卫生意识,规范生产用药,将诚信体系纳入到企业的监督管理中去,提高对企业全过程监管能力。
4、强化预警,加强交流。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以简报形式定期发布。实施技术资源共享平台,逐步形成肠衣安全卫生关键控制技术的科研、攻关合作机制。加强与国外的技术交流,完善国内农业化学品残留检测标准,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