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对搞活当地经济和当地市场,是一条很好的路子,让养殖业得到了稳步发展和巩固,功不可灭。但就远程的合作计划而言,特别是起步较高的基地性合作,园区+基地+农户的模式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方法,会制约正常的高速度的发展,并严重浪费着双方的资源。于此,本文要提出的是:"三七分成,先倒后顺"的最新型合作模式,这种模式必然建立在高度信任和高速发展的基础之上,进而从先期扶植和到后期退出全过程,必然是一个互利共赢的最佳模式。
一、优良品种牛养的发展最适合这种模式
肉牛肉羊的发展要求我们以先进的科学技术,淘汰生长速度较漫、个体太小、肉质又差的老品种。而牛羊养殖的投资回报期按旧的合作模式需要三年才能够扭亏为盈,第一年是引种、场地建设需要投入巨资;第二年只是种牛种羊的小生产期,技术也不是很成熟,还会处在负债阶段;第三年才能步入正规,也只有在正常情况下(无天灾人祸,无严重病情),才有可能实现回本或者小有赢利。这种制约来自三个原因:一是养殖场地的前期建设需要投入大笔资金,用于生产的人力、物力、财力有限;二是由于管理水平和技术知识还很不成熟,跟不上发展而空耗了资源;三是取决于牛羊的个体和生长特性,大约需要三年时间,才能够培养出适宜本地生存的群体。
所以,"三七分成,先倒后顺"的新型合作模式,能够扭转这种被动的局面。
二、"三七分成,先倒后顺"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
这个模式专为远程合作,即跨省区异地合作应用而生。为方便起见,我们在这里将种牛种羊输出方(原产地或者说是大型性生产基地)视为甲方,引进方(新基地在建方)称为乙方。按过去的常规是由甲方参照"园区+基地+农户"的老模式加以变通,或者说是给予异地大客户(乙方)比本地更优惠的政策提供首批公母搭配群种,不负责任的壳公司是一次性完成交易后不提供任何保障,负责任的真实实体企业则常常以折价的形式入股,并对后期进行跟踪服务,也就是提供必要的技术性支持,并按比例承担折价投股部分的责任。其实,这种支持的力度很有限,也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就制约了乙方的发展,损害了甲方自身的形象和阻碍了持续发展战略。
三七分成就是按30%和70%的比例将利润分成而已,这个大家都懂,都理解。我要讲的是包括管理、技术项目等软硬件都要有一个科学的、实用的、利于发展的整体构思尽职尽责按三七分成进行科学划分与承担,这里如经济核算是死的外,其它问题则可在双方的约定下灵活应用,使之双方达到最大受益为前提。
所谓"先倒后顺",就是打破常规,先期让甲方享受70%的利润和肩负起70%的责任;而后半部分的合同期限,则是乙方享受和承担70%的利润和责任,甲方转而只享受30%的利润和责任,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前退出所有权益,平稳过度给乙方。
合同期限以五年为例:甲方受益前两年零六个月70%的分配结算,乙方受益后两年零六个月70%的分配结算,将30%的权益进行前后倒置,合情合理,利己利人,发展速度则会提升两倍以上。
三、创建新型模式的具体理由
"三七分成,先倒后顺"的整体思路在上面已体现了一、二,其可行性与优越性不言自明。既然是一个全新的方式,就有必要陈述出充分的理由。
 1、快。由甲方先期高投入和高收益,能够最大限度发挥甲方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再说了,甲方投入的并不是直接的资金,而是间隔的种群大批量投入和成熟的技术扶持,放言之,就是借鸡生蛋。只要合同签订顺利,乙方的场地建设及时,当年就可以理顺各种矛盾并进行小批量生产,比老式合作模式要快二至三倍。
 2、稳。三七分成,先倒后顺的方案能够让乙方无后顾之忧,可令乙方将全部精力与大部分资金用在场地建设与向周边扩展的刀刃上。与此同时,乙方也嫁接了甲方的整套管理方法,不致于走弯路,技术上也会完全成熟起来,并具备了继续与甲方进行深加工合作的基础与实力。
 3、合理。前期两年半之所以乙方要受益30%的利润,因为乙方投入了建设成本和租地成本。后期两年半之所以甲方要受益30%的利润,因为甲方在前期付出了财力物力和人力,这是一种回报,也可以说是一种应该得到的红利。
还有一大明显的好处:无论是甲方的淡出,还是乙方的进入角色,都是经历了长达五年的合作岁月,这为来日继续进行友好合作积聚起来的又一笔财富。
四、对新型合作模式的几点补充
"三七分成,先倒后顺"既要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更要建立充分的细分约定文件或者合同条款,以保障后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稳步发展。具体意见则视双方的具体情况与建设规模而定。由于笔者也未亲自实践过这种模式,也就更需要经济学家和各路实干家提出宝贵意见,以完善这种利国利民的全新方案。既然笔者勇于首先提出这种新锐的意见,那就再斗胆补充几点:
 1、政府应给予积极的政策性支持。如认可这种方案,还有必要在媒体适当进行宣传,因为一种新的方案,也就是一种新的思路,一种新的进步。一种新的观念只有通过大众式讨论与互动,才能够更快地让这种模式得以推广和应用。
 2、相关部门,如畜牧局、工商局、林业局以及地方政府应该对这种新合约加以重视并制订相关的明文支持与文书文件。
 3、对养牛养羊的合作新模式还有一个重要意见:谁占70%的受益谁负担员工的工资。
五、透过现象看本质再议可行性
从以往经验和从网上查询得知:养殖业将是一个可以长足发展的行业,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开拓新型食品,改善百姓生活的大事。国家是大力支持和扶植的,但受经济力益的驱使,抬高种牛种羊价格,以次充好的壳公司依然存在,令不少农户上当受骗。而真正正规的大型基地又往往高高在上,实行独家高价格控制,也让远方的农户望而生畏。比如:南江黄羊的公种羊定价为8000-10000元,这是不是高了点而超出了农民兄弟的承受能力,真值这个价吗?大型基地确确实实为前期的发展付出了很多,难道不可以从量上多做文章吗?尽管我是个外行,也着得价格明显偏高,甚至于离谱。
如果采用"三七分成,先倒后顺"的新型合作方案,则会于无形中削弱了总基地的高价格政策。但是,也并未贬值,因为这个方案的最大好处是只要求他们将批量的种羊成千只地转移去一个新的基地,继续壮大他们自身产业、自身形象、自身品牌的同时扶植起一个崭新的骨干企业而已,何乐而不为呢?
在诺大一个中国,生产一亿只南江黄羊也不为多,何况还可以出口创汇。所以说发展的空间足够大,且任重而道远。
如果这种新型的合作方法得以实行和推广,也就更加证明了正规基地才是无可匹敌的,那些空壳公司也就自然而然地没这个水准与实力而被自行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