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广西区多次出现强度大、范围广的强降雨天气,局部遭受罕见的特大暴雨袭击,全区各市(县)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农业生产损失严重。河池、来宾、柳州、梧州、贺州、桂林等市蚕桑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一些蚕区桑园和养蚕房屋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针对当前蚕桑的灾情,各地应紧急行动起来,狠抓洪涝灾害后蚕桑生产补救措施的落实,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洪水退去后,尽快排除桑园积水,防止桑园长时间浸渍。低洼桑园受内涝浸渍,应组织人力及时疏通渠道,尽快排除积水,降低地下水位,防止桑树烂根。
二、对冲刷严重,造成土壤沟蚀、桑根裸露的桑园,应尽快扶正桑树,用好土培实根部,及时填土保根。
三、受洪水危害严重、已无桑叶养蚕的桑园,洪涝退水后可进行剪枝夏伐,促进新梢萌发。剪伐高度低刈(离地面20-30厘米)、根刈(平地面剪)均可。
四、离江河较近、经常受洪水危害的低水位桑园及低洼土地常有内涝危害的桑园,如估计到还会有洪涝危害,这次洪涝退水后就不要急于夏伐降枝,以免剪伐后又受到第二次洪涝的“没顶之灾”。桑树剪伐后还没恢复树势又被洪水长时间淹没,会降低桑树自身抗涝能力,易造成桑园毁灭性灾害。此类桑园可先让桑树恢复,促进根系生长,增强树体自身抗涝耐渍能力,待汛期将过时再考虑是否夏伐降枝。
五、洪水淹过的桑园,常有淤泥沉积,土壤容易板结,但这些淤泥相当于给桑园改土施肥,利于培肥土壤。待土面稍干时要及时耕翻,打碎沉积泥块,增强土壤的透气性。桑树长出新梢后增施肥料,加强管理,及时灌溉和排除积水,争取下半年多产叶、多养蚕,夺回洪涝损失。
六、蚕区被洪水淹的房屋(包括养蚕房屋),退水时先排查房屋是否有险情,确保安全后及时抢在洪水退完之前洗刷生活房屋场所、养蚕房屋和用具,彻底清除淤泥和脏物,用含有效氯1%的漂白粉液(用1公斤漂白粉加水25公斤配制)对生活房屋、养蚕房屋、周围场所及养蚕用具进行全面消毒,预防人畜流行病的发生,也有利于今后养蚕的防病。一些桑园因受雨水、内涝冲刷,污染了蚕粪等病源物,水干后应进行清园,并用有效氯1%漂白粉消毒桑园。
七、养蚕房屋被洪水损坏的,应抓紧在养蚕之前修复。养蚕房屋已倒塌的,可以建大棚或简易房屋用来养蚕,尽快恢复生产。
八、入夏以来,高温阴雨天气较多,再加上桑叶偏嫩、桑叶含氮量偏高,叶质下降,容易诱发脓病、僵病等蚕病,要加强蚕病防控。主要措施:①全面消毒,杜绝病源传染。严格养蚕环境、蚕室、蚕具的消毒,养蚕前蚕室经过“两消一熏”后,要开窗通风排湿,并将蚕具放到日光下曝晒,消毒、防病要贯穿在养蚕前、中、后的整个过程。②严格提青分批,各龄期要用“防病一号”或新鲜石灰粉进行蚕体、蚕座消毒。养蚕时发现病蚕、小蚕、迟眠蚕、落地蚕等要及时捡出,集中放入石灰消毒缸后深埋,防止蚕病蔓延。③蚕期要加强蚕室通风换气,防闷防热,降低高温多湿危害。蚕座宜稀,不能太密,五龄每平方米蚕头数500—600条为宜。定时添食抗菌素类药物(如蚕服康1号),在四龄到五龄起蚕添一次,五龄每隔2天添一次。④护桑治虫,提高桑叶质量。桑园远离有废气污染的厂矿,避免中毒;重视桑园除虫,加强肥水管理,提高桑叶质量。
九、今年,由于受异常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水稻“两迁”(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害虫对全区水稻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在一些蚕桑和水稻种植区,各地在用药剂防控“两迁”害虫喷药时,药剂可能随风飘到邻近桑园,污染桑叶,蚕吃了这些桑叶有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中毒症。因此,这些地方的蚕业技术人员要特别注意该区域水稻用药的种类、成分以及药剂对蚕的残效期,及时与蚕农沟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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