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猪屠宰监督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商务部日前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并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申请人获得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同意的书面决定后,方可开工建设屠宰厂(场)。商务部须在政府网站定期公布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
《办法》明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检验。此外,应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发现其生产的产品不安全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对召回的产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该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依据该《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是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二是运输肉品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此外,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证、章、标志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据新华社
新闻分析
为何要继续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
商务部日前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将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一步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该《办法》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立条件、申报程序等做出详细规定,并对违规使用定点屠宰证、章、标志牌等行为明确了处罚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是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原《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那么,时隔10多年之久,此次修订条例和制定配套实施办法为何仍继续实行这项制度。
我国既是生猪生产大国,也是生猪产品消费大国,多数地区群众的日常肉食消费以猪肉为主。因此,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原《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定点屠宰制度,以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实践证明,生猪定点屠宰是一项行之有效的重要制度。商务部的调查显示,除西藏外,目前全国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县城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及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猪肉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观。
屠宰环节问题多
但是,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生猪屠宰环节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区私屠滥宰活动屡禁不止;对生猪和生猪产品注水以及屠宰病害猪、注水猪的现象时有发生;销售、使用病害肉、注水肉等不合格生猪产品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行为不够规范,甚至成为制售病害猪肉、注水肉的窝点。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上述问题的出现,既有执法不严的原因,也有原条例的一些规定不够完善的原因。因此,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问题,需要继续坚持定点屠宰制度,并在加强执法的同时,对条例进行有针对性的修订,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修改、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新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申请人获得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同意的书面决定后,方可开工建设屠宰厂(场)。商务部须在政府网站定期公布全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规程进行检验。此外,应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发现其生产的产品不安全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对召回的产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该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3种情形可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法》明确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是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二是运输肉品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对于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证、章、标志牌的,《办法》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也有一些群众担心,我国地域辽阔,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在一些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是否可行,会不会因此影响肉食消费的需要?
针对该情况,《办法》规定,确需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具体管理办法。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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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行中国“养猪”
专家提醒:外资“偷袭”,要注意农业安
“高盛近期斥资2亿-3亿美元,在中国生猪养殖的重点地区湖南、福建一带一口气全资收购了十余家专业养猪厂。”
记者发现,以高盛为代表的国际PE(风险投资)渗透的不仅是中国养殖业的整条产业链,更涉及中国农业上下游各个领域。在各国死保农业底线的今天,高盛以及其他国际投行在中国农业相关产业链领域不断追加投资的行为值得关注。
“养猪”投行不止一家
“高盛现在正在按照区域来大规模地收购养猪厂。”一位消息人士说,高盛的资本之手正在向中国农业产业链的更深处推进。
事实上,在中国“养猪”的投行并不止高盛一家。据记者了解,德意志银行同样正在大规模布局在中国的养殖业。
姜华是上海宏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资本运营官,此时正在与德意志银行洽谈该厂的股权融资事宜。“他们很看好养殖行业,而且投资的要求很是迫切。”姜华说,“初步谈成的是德意志银行注资6000万美元,获取养猪厂30%的股份。融资的同时,进一步谋求企业的海外上市。”
据了解,近年来在天津发展势头很猛的农业产业集团宝迪也在进行大型私募,德意志集团也参与其中,计划注资金额同样达到6000万美元。德意志银行如果注资成功,就可以大举进入中国大宗肉食品消费市场。
猪栏伸出的产业链条
尽管一些专家认为高盛此举更像技术性的操作而非处心积虑的产业布局,但有着资深国际投资经验的辜勤华博士还是提醒说,“国内大的投行如中金、建银等可能都不屑于做这样的事情,国际资本在投资方面更加现实,更懂得通过资本与产业的结合获得超值利润。”
“尤其是中国处于该行业的企业普遍比较小,实力比较弱,国外资本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能很快介入,不多的资金就能控制终端市场,这是机会所在。”中国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的张海森博士说。
“由于生猪养殖及加工业集中度不高,即使大规模或大范围的收购也轻易不会构成垄断。”业内人士指出。但是,生猪养殖及消费的区域性,却足以使其局部地区获得价格上的控制力或影响力。“更重要的是,在目前关系全球经济命脉的几大行业领域,如能源、金融、矿产、电讯等,中国对资金的进入尤其是外资的进入都保持了高度警惕,并高度关注产业安全问题,唯独农业,对外资基本上没有任何门槛限制。”在辜勤华看来,随着全球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以及农业问题对于全球经济的利益攸关,中国的农业及食品产业链正在为国际资本创造千载难逢的投资机会。“需要说明的是,国际资本控制农业产业链,并不一定是在国内赚钱,很有可能是通过对产业链的影响力与控制力,在海外获得相应的收益,如原材料的收益或出口产品的收益等。”李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