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海洋渔业局获悉,2008年省财政分配我市渔业用油补贴资金1721.93万元,截至昨天,我市已发放了补贴532.032495万元,46艘渔船户主享受该项补贴。
据介绍,2008年渔业作业用油财政补贴项目为因受油价上涨影响的渔业作业项目,包括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补贴标准分证件齐全渔船的补贴标准和其它渔船的补贴标准两类,其中证件齐全渔船根据实际耗油量分为三类:拖网、围网作业渔船,745.19元/千瓦;刺钓笼捕作业渔船,629.06元/千瓦;定置作业渔船,326.63元/千瓦。其他渔船即能提供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的渔船,按同作业类型证件齐全的渔船补贴标准30%进行补贴;其他无法提供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的渔船,不分功率大小,按每艘700 元补贴。
据悉,根据审核,我市证件齐全类渔船1139艘,应补贴金额1333.8551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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