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海洋局的布署,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从本月起至5月将分三组对全省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进行验收。
为贯彻落实《物权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加快养殖用海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加大养殖用海专项执法工作的力度,去年福建省沿海各地全面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据了解,此次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宣传部署、普查登记、专项执法等各项工作,以及数据、图件、数据库、文字等成果整理汇总情况,要求普查到位率、海域使用权登记率、专项执法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权确发证率要在95%以上。
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县(市、区),将暂停其审批其他类型项目用海的权限;对未通过检查验收的示范县,将报请国家海洋局取消其示范县资格,并由工作开展最好的非示范县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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