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成都水产品市场实行准入制
如今买鱼虾的时候,你可注意过摊主张贴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尽管《成都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实施办法》从9月1日才正式开始施行,但从去年12月20日开始,这两种水产品入市“证明”已经贴在了成都市内的绝大多数水产品销售摊位上。
市场:拿到“两证”再上市
据悉,“水生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旨在表明所售的水产品没有寄生虫和传染病;“质量合格证明”则表明水产品农药残留和甲醛达标。记者发现,在成都市青石桥海鲜市场,几乎每个摊位都把这些信息公示出来了,表明这里卖的水产品已经通过了相关的检测,鱼虾不仅没有生病,而且没有“磕药”,消费者可以放心买,放心吃。
“其实,这些公示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刚刚发布、即将于9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的《成都市水产品市场准入实施办法》中的要求。”成都市水务局水产处处长李生良说,“自从开始试行水产品市场准入以来,成都市内水产品质量大大提升。今年一季度,成都市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位列全国第一。”
监管:严格检测才“准入”
“如果水产品在原产地通过了当地相关部门的检验、检疫,那么在进入水产品批发市场或者农贸市场、超市之前就可以通过市场开办方验证,获得检疫合格证和质量检测合格证,获得准入条件入场销售。”李生良说,对于没有获得“两证”的水产品,要通过市场设立或委托的检测机构按批次补充检测并取得本批次水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后才能入市销售;没有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其证明已失效的,要申请水生动物检疫检验机构补充检疫并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入市销售。之所以目前成都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总体质量较好,是得益于相关部门长期的有效监管。
记者了解到,对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水产品,其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或加盖生产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视为质量合格证明;国外进口的水产品,其入境检疫检验证书视为质量合格证明;在原产地已取得质量检测合格证的,其质量检测合格证原件或加盖检测单位鲜章的检测合格证复印件也是有效的;其他水产品必须在进入市场前补检并取得质量检测合格证后方可入市销售。“合格证的有效期最长期限为冷冻产品15天,鲜活产品7天。过期的检验检测报告也就无效了,同样需要补检。”李生良说。
提醒:按规定卖水产品
“对水产品来说,从储藏到销售,还有很多值得注意的环节。尽管这些要求在卫生部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早有了明确规定,但是消费者还不熟悉。”李生良提醒消费者,黄鳝、甲鱼、乌龟、蟹和各种贝类均应鲜活销售,凡已死亡者不得出售和加工;含有自然毒素的水产品,如鲨鱼、鲅鱼、旗鱼必须去除肝脏;鳇鱼应除去肝、卵;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出集中妥善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处理前必须先去除内脏、皮、头等含毒部位,洗净血污,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其加工废弃物应妥善销毁;未售完的鲜鱼,应迅速冷藏或加工处理,已经解冻的鱼品不应重复冷冻。腌、鲜鱼品应分摊分柜销售。而“两证”就可以证明水产品的质量,消费者大可凭着两证放心买鱼虾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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