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15日,全区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98家。而在去年底,全区仅有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迅速地被从事养殖业的农户所接受。8月28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在全区促进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会议上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全区组织开展评选水产畜牧业年度“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
从去年底的7家到现在的198家,我区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显示出快速发展的势头。目前,广西的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涉及生猪、家禽、草食动物以及对虾、罗非鱼等优势水产品,还有部分特种养殖品种,如龟鳖、野猪、蜜蜂、黑豚等。这些合作社努力实践商标品牌、技术服务、生产销售、产业标准“四统一”,体现了品牌意识的逐步强化。从明年开始,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将组织开展评选全区水产畜牧业年度“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动,以此培育典型,抓好示范,激励全区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形成“建一个合作社,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格局,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500家以上,合作社40%以上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50%以上成员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直供城市超市或通过合作社连锁店销售,并通过引导和规范,使这些合作社质量有明显提升,机制更加灵活,制度更加规范。
近年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他们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载体之一,依法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因势利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一是在特色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无公害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上,充分发挥合作社的载体作用,落实产业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发展。二是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科技推广的平台,推动现代水产畜牧业的发展。三是要在培育、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品牌化发展,开展商标注册,加强品牌的宣传、保护和推广,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誉度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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