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舞钢市商务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0年8月新条例实施),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提高肉品安全意识,确保全市人民食用生猪产品安全性。 一、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管理,提高生猪屠宰质量
1、加强对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生猪屠宰的检验、检疫,建立生猪出入厂台帐登记,坚决杜绝屠宰注水猪、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出厂肉品合格率达到100%。 2、督促企业筹措资金更新设备,提高机械化水平。首先督促市食品公司筹措近40万元资金,对市区河湾屠宰厂进行改造,使河湾屠宰厂机械化水平有明显的提高,环境面貌有极大的改观。同时,市政府拟投资500万元建立星级屠宰厂,现正各项准备工作完成。
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肉品活动
为了有效打击各类私屠滥宰及非法经营肉品行为,执法队员起早贪黑,冒着酷暑天气,对私宰窝点进行严格的监视蹲点,一经发现有私宰活动,马上出动,严厉查处。元月至九月份,执法队出动车辆115车次,人员412人次,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起,获非法肉品165公斤,其中,病害肉品102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通过一系列的严厉打击,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活动的发生,进一步净化了我市的肉品市场,使上市肉品屠宰率达到100%,农村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私屠滥宰查处率100%。
三、加强肉品安全的宣传力度
为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我局组织宣传车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48车次,人员120人次,并对肉品使用单位发放食品安全工作要求500余份。8月份在认真学习新颁发的《生猪屠宰条例》后,积极组织宣传和传达。使人民群众肉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肉品安全意识。 (首发子站:河南舞钢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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