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繁母猪补贴今年每头100元 玉林70万头"猪妈妈"享受"生育补贴"
本网讯(通讯员/梁家攀)为切实增强能繁母猪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养殖母猪的积极性,巩固当前生猪生产加快恢复的成果,2008年能繁母猪补贴标准由2007年每头50元提高到100元。今年玉林市共71.0021万头能繁母猪按每头100元的标准享受国家补贴。
此次享受补贴的是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的能繁母猪,即已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包括经产母猪和初孕母猪,不含后备母猪。能繁母猪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共同承担,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到养殖户手中。为了及时落实好国家鼓励饲养能繁母猪的补贴政策,调动养殖户积极性,玉林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养殖场和农户,按照"深、严、细、实"要求,全面开展能繁母猪核查工作。补贴资金发放严格做到"四见":见猪,由村干部和村级防疫员逐场逐户逐头调查;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猪数量要经母猪养殖户确认;见标,对母猪佩带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布农户饲养母猪情况,接受村民监督。财政部门与畜牧兽医部门将对申领补贴材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每个能繁母猪养殖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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