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邕州老街附近的南宁麻纺织厂和南宁造船厂住宿区,看到草地上都有三五成群的鸡在觅食,一些鸡笼也被随意地放在草地上、花木下。南宁麻纺织厂小区的居民卢女士说:“我们小区几乎每片绿地上都能看到三三两两的鸡在晃悠。”果然,记者看到10来只鸡在小区的绿化带上、道路上觅食。原本很干净的路面,不时看到鸡粪。当记者询问在路边聊天的居民是谁家的鸡时,他们均表示“不知道”。

在南宁造船厂新住宿区里,公鸡、母鸡、鸽子随意在楼下、草地上走动。这些鸡在啄食时,将泥土、杂草带到干净的水泥路边。此时,正在给鸡喂食的罗阿姨也承认,养鸡或多或少对其他人造成影响,“等它(母鸡)下完蛋后,就把它处理掉”。
据居民说,因受到这些家禽的影响,前段时间,有人将老鼠药撒在地上给鸡吃,可鸡吃下后也没有事。“有时凌晨3点多钟公鸡就啼叫,一直叫到清晨,吵得睡不着。”刘先生说,白天鸡也不容他休息,母鸡生蛋“咕咕嗒”不停地叫,让他心烦。
采访中,不少居民说,由于大家都是厂里的职工,碍于面子,都不好意思直接找养鸡的人反映问题,于是就向社区居委会反映,但是始终得不到解决。
社区 没有行政执法权管理难
当天,金沙湾社区主任罗芳梅说,这两个小区的部分居民从一两年前就开始在小区养鸡了,不少居民除了向社区投诉,还打电话到市长热线和江南区区长热线投诉。“我们曾多次到小区给养鸡户下发通知,劝他们不要在小区里养鸡,刚开始他们是有点收敛,但因社区居委会没有执法权,无权对养鸡户进行行政处罚,事后养鸡户还是我行我素,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劝说不当一回事。”
据了解,小区居民大多不清楚遇到此类问题向谁反映,更多居民是找社区居委会反映,最后的处理方式以劝说协调为主,效果不大。
城管 现场办公要求限期整改
昨日下午5时,江南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和金沙湾社区工作人员在民警的协助下,先后来到这两个小区现场办公,并向养鸡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养鸡户在12月2日前自行处理这些家禽,还小区清洁宁静的环境。城管一执法人员说,根据《南宁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在小区内擅自饲养家禽家畜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给予没收,并可处3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得知这一情况后,养鸡户纷纷表示愿意配合工作,并在限期内自行处理这些鸡,不再影响其他居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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