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引导农民发展产业,走向富裕。柞水县凤凰镇清水村的群众正是按照党的这一惠农政策,积极发展养猪专业合作社,引领当地群众致富奔小康。
凤凰镇清水村群众自2004年在柞水县民政局注册了我县第一个农民养猪协会以来,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已初具规模,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5月份又有7人发起在柞水县公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全县第二个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56万元,现有理事7人,社员137户,673人。合作社通过对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现了农民与合作社的互惠互利,合作社还统一为社员开展防疫服务,减免部分养猪费用,定期聘请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解决生猪养殖中的疑难问题,有力的促进了当地生猪的养殖发展。目前,合作社社员生猪存栏2876头。预计年底饲养量可达5800余头,已出售2100余头(其中商品猪1400头,仔猪700头)收入达到280余万元。据调查,仅养猪一项该村人均收入可达1100元,占全村农民人均收入的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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