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旗人民吃上“放心肉”,加强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近期,准格尔旗兽医局集中力量开展了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次集中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0多人次,从源头上抓起,对我旗的屠宰场、集贸市场、饭店、学校食堂、大型冷库等肉食品经营销售场所进行彻底清查,通过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坚决杜绝了未经检疫、染疫、病害肉等不合格肉食品上市经营,规范了市场环境,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 “放心肉”。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首先,设立专职机构,专人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做到一个环节不漏、一个区域不少、一个问题不留,确保不留死角。其次,建立和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检疫为核心、以票证为依据,凡是从外地调入的肉食品必须到兽医局设立的报检点进行申报检疫,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经查证验物,证物相符,手续齐全,通过登记、消毒后才能进入市场流通。截至目前,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批报检以来,累计检查运载车辆300辆次,共检查生猪1650头,羊肉8750公斤,猪肉53000公斤。第三,强化市场巡查。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扩大巡查面、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查验经营票据、检疫证明和产地证明,要求经营者全面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同时,从严查处无证照销售肉食品、销售私宰肉品和不合格肉食品的违法经营行为。累计查处未经检疫及不合格肉食品310公斤,其中羊肉88公斤、猪肉152公斤、牛肉37公斤、禽肉33公斤,并依法进行了销毁处理。第四,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辖区内屠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屠宰场严格落实《生猪屠宰条例》及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屠宰准入关,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规程,加强环境卫生治理,确保出场肉食品质量。同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在专项检查中,共取缔私屠滥宰点3处,进一步规范了屠宰检疫工作。第五,加强检查和宣传工作。严格监督检查肉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质,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肉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肉食品检疫情况及进出库登记情况,并对监督检查情况作摄像和文字记录,以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同时,在各大冷库、饭店、酒店、学校食堂等大型肉食品经营消费场所建立《冷库肉食品管理制度》、《肉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等,以不断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累计向饭店、食堂等肉食品经营销售场所发放、换办《肉类卫生合格证》69张,各项规章制度230余份。与此同时,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采取上门宣传、开展肉食品安全专题宣传、设立常见动物疫病咨询台等多种形式(累计发放禽流感明白卡、猪高致病性蓝耳病防治、肉食品质量鉴别相关材料1500余份),不断加强对《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动物防疫法》及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到人心,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我们将以上五项措施作为肉食品市场管理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保证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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