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设立政策性奶牛保险,增强奶农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奶农创业致富。
奶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门,乳品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而当前,受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影响,浙江省奶业发展面临较大困难。浙江省政府此前已经决定,从2008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对省内发生滞销的生鲜牛奶实施保护价收购。
据了解,此次设立的政策性奶牛保险的对象是全省所有奶牛养殖户。已实行奶牛互保的,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全省政策性奶牛保险。保险责任以保大灾为主,包括口蹄疫、流行热、高温热应激等重大病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冻害等言然灾害,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浙江省政府指出,每头奶牛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奶牛品种、畜龄协商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其投保时市场价格的70%。
浙江省自然灾害较多,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多年致富、一灾致贫”的矛盾比较突出。有鉴于此,浙江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初在全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国家和省确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由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统一经营,共保经营范围扩大到全省有农业生产的所有县(市、区),并明确了赔付责任。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市、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作用,紧紧依靠乡镇干部和农技员等基层队伍,建立健全专家理赔定损队伍,将服务网络延伸到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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