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2月11日讯 去年12月以来,江西省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成立专家组
江西省政府成立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分管副省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全省11个设区市、99个县(市、区)政府也都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成立了由科研机构、院校、医疗单位和监管部门等专业人员组成的14人专项整治专家组,为整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解决整治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在明确各有关部门整治任务的同时,把饲料、腐竹、粉丝、鱿鱼、水发食品、肉制品、乳制品、卤制品、休闲食品、辣椒、糕点确定为重点品种;把易被添加的有害物质如三聚氰胺(“蛋白精”)、吊白块、苏丹红、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硼砂、甲醛、工业硫磺等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如日落黄、柠檬黄、甜蜜素等确定为重点物质;把具有该省地方特色的“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农产品养殖基地、食品加工集中地区,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作为重点区域;把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小养殖场、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卖部、早餐店等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全省确定重点地区94个,重点单位232个,重点品种107个。
查处相关案件74起
加大宣传力度,全省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近4万份,组织报道700余篇(次),营造了良好的专项整治氛围。由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有关信息,认真受理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对重要线索进行跟踪调查,截至目前,全省共受理相关投诉50起,查处案件74起。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农业部门对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蛋白饲料、精料补充料和浓缩饲料进行抽检,累计抽检样品80批(次),对10多家饲料生产企业和30多家饲料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添加三聚氰胺、盐酸克仑特罗等非食用物质和违禁药物现象。(驻地记者黄富强通讯员蔡恒民)
湖北:清理整顿工作启动
2月2日,湖北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源超就全省专项整治第一阶段督导检查情况和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湖北省副省长张岱梨要求,要通过清理整顿阶段的工作,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得到明显纠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张岱梨充分肯定了全省第一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绩。她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重点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各级、各部门围绕第二阶段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并确保落到实处。二是各方密切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要进行联合突击检查。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犯罪行为。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跟踪调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五是采取经常性和集中性督办相结合的办法,推动工作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安徽马鞍山:全面推进第二阶段工作
为确保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取得成效,2月3日下午,马鞍山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
节日期间,该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能,认真履责,切实做好监管工作,确保了节日期间群众的饮食安全。市农业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7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单位45家。市质监部门对重点产品液体乳、含乳饮料、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酱腌菜进行了专项抽查,按计划已完成抽样18组。共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对45家正常生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等问题。市卫生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及食品经营单位71户次,整治重点单位30户,整治重点产品6种。市工商部门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接到投诉4件,其中酒类3件,肉类1件,对这些投诉各分中心都予以妥善处理。出动执法人员546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和食品添加剂经营户1424户次。
会议就扎实做好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各自的职能,明确目标,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二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对确定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组织开展突击检查和区域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履行使用添加物质备案手续等违禁药物和滥用兽药的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四是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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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出击长效监管
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行动,启动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此举表明了国家重拳整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决心和作为。如何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行业的持续有效监管,是更加急迫而严峻的课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与探索。
据笔者了解,目前不少制备工艺落后的小加工厂缺乏基本的安全责任意识,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食品添加剂的科学、合理使用直接关系到食品的质量安全,关乎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许多小加工厂的负责人分不清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标准,对于国家标准中规定允许加什么、加多少没有明确的概念,或是根本就不知道有相应的国家标准。
为降低成本,提高利润,一些食品企业放弃价格相对较高的食品添加剂,改用工业添加剂。
目前我国急需对食品添加剂的检测仪器设备以及技术力量加大投入。随着食品添加剂工业的迅速发展,每年都会有新的品种出现,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和技术必须同步跟上,才能满足形势变化的需要。
笔者认为,必须主动出击,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长效监管:
一是继续完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体系。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22类、共1812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和范围,而且主要参照国际标准制定,原则、程序等都已经和国际接轨,适用性和先进性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我国目前的食品添加剂标准还存在缺陷,这就需要继续完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体系建设。
二是督促引导企业建立使用食品添加剂规范自律机制。可通过推行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管理,帮助企业建立使用台帐等措施,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三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加强食品添加剂安全知识普及宣传,使广大公众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促进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另一方面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水平,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四是实施全过程严密监管。在流通环节,要不断完善食品添加剂流通管理体制,设置食品添加剂经营准入条件,明确主体经营资格,规范流通市场。同时,相关部门要将关口前移,加大对上市食品有关添加剂含量的质量抽验;在使用环节,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纳入食品企业监管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动态监管。
五是加快检测能力建设。不断加大硬件投入和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食品添加剂检测保障能力。各地应争创条件,建立专业性检测机构,加强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同时,要加强检验技术、信息的交流互动,强化技术合作。各职能部门、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企业、科研机构可以联合起来,开展对重要食品添加剂检测项目的课题攻关和技术研究,不断提高科学检测水平,为实现对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管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