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受冰冻灾害重创的柳州市养殖业尽快恢复发展,确保农民大灾之年不减收,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养殖业发展的决定》,规定对未认真履行职责,不落实发展养殖业相关政策、措施的县区领导实行问责制,减少或者取消下一年度有关项目资金;由于防范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流行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决定》要求挖掘三大增收潜力:发挥柳州水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柳江、融江、贝江、洛江、浔江、沙埔河等河流和中小型水库,推进大水面渔业开发,促进产业发展增收;发挥柳州宜牧草坡资源优势,重点发展肉牛、肉羊等节粮食草型动物养殖,推广优良品种,把草食动物做大做强,提升草食动物养殖的比重;发挥柳州蜂蜜加工企业及其销售网络优势,加快养蜂业发展及蜂产品深度开发,壮大基地生产规模,使蜂产业成为养殖业增产增收的新亮点。
《决定》规定,市级财政每年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资金安排45%以上的资金用于扶持市级以上养殖业龙头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技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依据国家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把符合扶贫资金(包括扶贫贷款)投向的养殖行业龙头企业,优先列入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给予支持。市财政除将每年新增农业生产性投资部分的50%安排用于扶持养殖业外,每年视财力情况追加养殖业发展扶持资金300万元。 (闫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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