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饲料、兽药等养殖投入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在饲料中违规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邻水县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测相结合,从2月23日至2月27日,对全县的饲料生产企业、饲料兽药经营门市、规模养殖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整顿市场15个,受理举报案件4件,检查饲料兽药门市126个,规模养殖场17个,查处无证经营行为2例,没收无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饲料320公斤劣质兽药5公斤,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邻水县的饲料兽药市场经营秩序,为该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是规范饲料、兽药经营台帐,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查看生产、经营、养殖业主是否严格按照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兽药品种建立健全台帐,查看是否索取企业及产品的相关复印件,且是否加盖生产企业鲜章,法人代表签字及签字时间,即:查看是否有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文、GMP认证、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等,查看是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时间,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流向等内容。
二是对饲料兽药的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GMP认证号进行核查。凡不符合规定、过期的文号的饲料、兽药产品,一律不予经营、使用,并予以没收进行销毁。
三是认真仔细检验饲料、兽药标签。查看标签内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饲料标签和《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查看是否标有名称、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原料组成、产品标准编号、使用说明、净重、保质期、生产期、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等内容。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查违禁药物、假冒伪劣、过期失效产品、三无产品,查看是否有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三无产品”、过期失效和违禁药物以及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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