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荣成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在石岛港湾街道办事处查处一未取得计量认证、擅自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化验室,并责令其停止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
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取得有效证据后,来到港湾街道办事处玄镇村西的某鱼粉厂进行核查落实。化验室负责人郭某拒不承认对外开展检验业务,也不提供相应的检验记录。执法人员出示了有郭某签名、检验项目为三聚氰胺的收款收据后,郭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原来,得知很多鱼粉厂都想知道自己所产的鱼粉中是否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后,郭某便购买了用于检测三聚氰胺的试剂盒,利用自己所在的实验室设备面向社会开展三聚氰胺检验业务。由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郭某出具的数据严重失真,给委托检验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执法人员在核查落实了相关情况后,依法对郭某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停止开展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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