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在继去年安排给广西1.02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再拨1.07亿元支持我区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自治区发改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已对我区编报2008年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市发改、水产畜牧兽医部门从现在起全面开展规模养猪场项目评选、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并在3月底前完成。
据介绍,今年项目的申报条件、主要建设内容、中央投资补助标准、申报程序与去年相同,但生猪养殖规模标准比去年提高一个档次,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八项规定,一是饲养规模要求主要安排年出栏500-3000头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同时强调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和今年遭受雨雪冰冻严重受灾的规模养殖场,以及取得自治区无公害标准养殖基地认证的规模养殖场。二是对饲养环境要求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养殖场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技术人员和管理手段健全。三是对养猪场场址要求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是养猪场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具备严格的防疫条件、实现饲养标准化。五是不能重复安排投资,2007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规模养殖场今年不再安排投资。六是业主具备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能力。七是养殖场是租用场地的,其剩余使用年限要在5年以上。八是诚信守约,自愿签订建设合同,承诺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规定。
记者了解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防疫消毒设施以及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包括沼气池建设。项目补助投资标准按照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4个档次确定相应的4档补助投资标准。其中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平均每个补助投资25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平均每个补助投资5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平均每个补助投资7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平均每个补助投资80万元。
自治区发改委、水产畜牧兽医局要求,列入建设计划的养殖场要按照审定的建设内容按期实施,完成后由发改委和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验收。拟申请建设资金的养殖场按属地原则可直接到各县(市、区)申报。各地必须按照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项目的申报、评选、公示等各个环节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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