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水产部门根据农业部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实施方案、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采取加强宣传、培训和引导,改变传统落后观念;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快推进养殖权制度;加强指导,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水产良种的覆盖率;加强公害水产品基地、出口基地建设,不断改善养殖设施条件;加强水产品药残监测和质量安全监管等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事业发展,我区水产健康养殖水平不断提高。
(一)健康养殖意识不断增强。经过几年大力宣传、培训和引导,养殖业主自身素质及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开始自觉采用健康养殖技术组织生产,自愿要求申报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的愿望日趋强烈。2007年全区申报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单位仅有8家,2008年20家,2009年为38家,2010年则达到了98家。
(二)养殖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经过几年大力引导与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工作,许多养殖业主积极按健康养殖示范场要求,建设、改造养殖场地,充实配备养殖设施,不断夯实养殖硬件基础,改善养殖环境。目前,全区已建设标准化养殖示范区31个,养殖面积56.2万亩,获水产品无公害产地认定74个,面积11.6万亩;全区建设出口备案养殖基地89个,备案网箱养殖面积36万平方米,出口备案池塘、滩涂养殖面积34881.3亩。全区发展大水面网箱养殖面积达到223.2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34.61%,其中生态网箱养殖面积达到99.76万平方米。
(三)良种覆盖率大幅提升。目前已建成自治区水产引种中心、南美白对虾、罗非鱼、罗氏沼虾等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水产原、良种场11家。目前全区每年能生产优质罗非鱼苗4亿尾、对虾苗120亿尾、斑点叉尾鮰苗种1000万尾,水产良种覆盖率从2006年的53%提高到2009年的85%。
(四)养殖权证制度建设日趋完善。2000年以来,开始实施“两证”(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至2008年底,全区有编制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任务的105个县(区) 已全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并经本级政府批准公布实施;14 个地级市中有9 个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已通过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其余5 市已报告待批;2009年底,全区已核发养殖证7327本,已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面积108.35万亩,发证率(占已养面积222.77万亩的百分比)为48.65%。其中,核发全民水域养殖面积108.35万亩,占全民所有养殖面积的65.15%;核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125本,水产苗种场发证率达到100%。
(五)水产健康养殖示范规模逐年增大。2006年,全区获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挂牌的单位仅有4家,2007年新增5家,2008年新增9家,2009年新增16家。示范带动作用呈逐年增强趋势。从2006年至今,全区先后申报创建五批共174个省级或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影响带动范围覆盖全区14个地市。通过养殖业主踊跃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活动,养殖基础条件、硬件设施大幅改善,生产管理制度日趋规范,养殖技术水平及综合效益明显提高,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扩大。目前,全区获得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荣誉称号的单位有34家,面积规模池塘达5.88万亩、网箱面积1.88万平方米,预计养殖产量超10万吨。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良好,2008年全区抽检1060批次,合格率为99.3%(其中对虾的检测合格率为100%);2009年抽检1090批次,合格率98.2%。(黄启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