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促进我区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日,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部署开展2012年农业部及自治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要求各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及有关单位,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建活动达到预期目标。
一是大力宣传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意义和作用,积极引导养殖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按照《广西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参与创建活动。
二是积极争取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创建单位开展养殖生产条件改造、装备提升,组织技术力量帮助创建单位规范生产操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各类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对农业部前六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2010年和2011年广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跟踪督查,对发生违法违规情况的示范场要取消其创建资格,并利用各种媒体,加强优秀示范典型的报道展示。
四是严格考核验收标准,保证创建工作质量。
五是完成对农业部2008年、2009年批复的第三批、第四批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复查,以及对2010年农业部养殖生态环境修复示范项目的考核验收。(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黄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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