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渔业部门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要求及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近日,就强化我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各级渔业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国家安监总局《通报》和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迅速将学习贯彻部署落实到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通过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查堵监管漏洞,切实加强对监管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全力抓好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迅速开展渔船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在渔港、渔村张贴、悬挂安全生产警示标语、横幅、板报、警示牌,凸显警示教育效应,为安全生产大张声势,营造氛围。组织渔政渔监管理人员深入渔港、渔村、渔户,以事故案例现身说法,举一反三,教育渔民以事故教训为鉴,增强安全责任意识,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航行作业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自觉接受船员上岗培训,学习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技能。
二、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治理。从3月30日起集中开展渔港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渔船渔港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凡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改消除的,坚决禁止出港生产。
三、强化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进一步抓好港内监管同时,强化海上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海上安全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渔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签证、不按规定配备、使用安全设施、船员无证上岗、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等违规行为。当前,清明节将至,旅游渐入旺季,内河禁渔期即将开始,内陆地区渔政渔监部门加强与海事、交通部门的执法联动,强化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的监管防控,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各级渔业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事故责任人,严格依法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黄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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