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207技术委员会(TC207)从1993年开始制定的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的总称,它同以往各国自定的环境排放标准和产品的技术标准等不同,是一个国际性标准,对全世界工业、商业、政府等所有组织改善环境管理行为具有统一标准的功能。它由环境管理体系(EMS)环境行为评价(EPE)、生命周期评估(LCA)、环境管理(EM)、产品标准中的环境因素(EAPS)等7个部分组成。其标准号从14001至14100,共100个。 我国于1997年4月1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将已公布的五项国际标准ISO14001、ISO14004、ISO14010、ISO14011、ISO14012等同于国家标准GB/T24001、GB/T24004、GB/T24010、GB/T24011和GBT24012正式发布。这五个标准及其简介如下:
1、ISO14001(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描述了对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注册和(或)自我声明可以进行客观审核的要求。通过实施这个标准,使相关确信组织已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
2、ISO14004(GB/T24004--1996)环境管理体系--原理、体系和支撑技术通用指南 该标准对环境管理体系要素进行阐述,向组织提供了建立、改进或保持有效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议,是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的工具和教科书。
3、ISO14010(GB/T24010--1996)环境审核指南--通用原则 该标准规定了环境审核的通用原则,包括了有关环境审核及相关的术语和定义。任何组织、审核员和委托方为验证与帮助改进环境绩效而进行的环境审核活动都应满足本指南推荐的做法。
4、该标准规定了策划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程序,以判定是否符合环境管理体系的审核准则,包括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目的、作用和职责,审核的步聚及审核报告的编制等内容。 ISO14012(GB/T24012--1996)环境管理审核指南--环境管理审核员的资格要求 该标准提出了对环境审核员的审核组长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内部和外部审核员,包括对他们的教育、工作经历、培训、素质和能力,以及如何保持能力和道德规范都作了规定。 这一系列标准是ISO14001为核心,针对组织的产品、服务活动逐渐展开,形成全面、完整的评价方法。可以说,这一系列标准向各国及组织的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了一整套实现科学管理体系,体现了市场条件下环境管理的思想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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