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视和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行业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的责任体制。加快推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大水产品检测品种、数量、频次。促使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阳性水产品结案率达到100%。 二、全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组织和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争创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树立生态健康养殖理念,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规范生态健康养殖行为,促进水产品质量的提高。 三、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苗种生产和外购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违法用药行为,提高苗种质量。加强品种改良和良种选育工作,不断提高良种质量水平。 四、加强渔船生产安全管理。推进市、县两级渔船机构建设,制定和出台小型渔船管理办法,完善渔船检验规章制度,实行渔船检验和登记制度,杜绝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工作。依靠全省水利和渔业系统的力量,组织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工作,在对资源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区域渔业发展规划。 六、加快水域滩涂功能规划工作。各市根据2002年国家、省厅的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由各市确定需要编制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县,三月底把编制县名单报省渔业局。力争年底前完成县、市两级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 七、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开展、扩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制定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方案,科学选定放流品种和规格,提高放流质量和效果,使省内重点渔业水域渔业生态增殖。 八、切实搞好良种场建设项目。近几年批复投资建设的良种场项目,要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内容,今年全部完成并及时验收;新安排的项目力争市、县足额配套、不超预算、不超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九、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各级政府都要编制《山西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参加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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