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首  页 | 加入收藏 |   渔牧网服务版
    
 
政策法规 | 市场资讯 | 养殖技术 | 视频.拍客 | 价格行情 | 食品养生 | 供求信息 | 广西水产畜牧业协会

广西对虾网 | 龟鳖业 | 猪业 | 羊业 | 鹅业| 罗非鱼| 鸽业| 犬业| 黑豚| 家禽| 综合| 奶业| 饲料| 兽药| 器械

 
 
 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广西渔牧网 >> 政策法规 >> 政经要闻 >> 正文
养猪人注意了!新《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发布
  时间:2015-1-12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suyang
  【字体: | | 】     我要评论( 0 )

新《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发布——铁腕治违法环保亮利剑 

1月8日,环保部通报新修订的《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提出环保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计罚处罚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对违法排污“零容忍”、严惩不法企业的“组合拳”相继打出,环保利剑锋利出鞘——

1月8日,环保部通报新修订的《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作为落实新《环保法》54项配套措施的一部分,与新《环保法》一起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这4个配套办法,将有助于各级环保部门将新法赋予的监管权力和手段落到实处。

这4个配套办法分别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使新《环保法》成为极具‘杀伤力’的一把利剑。然而,由于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都是全新的制度,各级环保部门普遍缺乏操作经验。”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曹立平认为,4个配套办法的出台,是贯彻执行《环保法》、促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和强化排污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迫切需要。

罚到违法企业不敢“侥幸”

曹立平介绍,4个配套办法中适用情形的细化和实施程序的设计都贯彻加大惩处力度的思路,即让排污者一天都不能违法排污,一旦违法,就让其付出负不起的代价。对于一些恶劣的违法排污行为,按日计罚等经济处罚与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行为罚和行政拘留等人身罚可以并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胡静认为,按日计罚的制度设计中,责令排污者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而不是“限期改正”,就是不给排污者留有限期内“合法的”违法排污的空间。

根据办法,对排污者改正情况的复查,要求在30日内以暗查形式开展。这要求排污者不能心存侥幸,表面应付,而要真正整改,达到合法排污的要求。按日计罚不受次数限制,只要违法排污不停,那么行政处罚不止。

执法行动依法依规

今年1月4日,广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广州白云区钟落潭光明村三窿的一家无牌无证废矿物油加工厂实施了查封,以严格高效的执法打响了广州实施新《环保法》向污染宣战的第一枪。

“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是新《环保法》赋予了我们监管权力和手段。”广州市环保局郑则文支队长坦言。

此次发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围绕新《环保法》“违法排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可以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的规定,明确了查封扣押的定义、适用范围、具体对象、实施程序及监督检查等。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处罚处处长姬钢表示,这主要解决了一线环境执法人员“不会用、不敢用”查封扣押手段的问题,在规范权力运行的同时,也能有效降低乱用、滥用查封、扣押措施带来的执法风险。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新《环保法》出台后,环保部门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普遍面临履职和追责双重压力。4个配套办法明确了环保部门的法定职责和责任边界,突出排污者是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主体。

胡静认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根据新环保法立法精神,将改正违法排污、实施整治的主体责任落实到排污者,以排污者自律作为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实施的基础,让排污者对自己的环境行为负责。

“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的解除与否,取决于排污者自身,可以极大地调动排污者的整改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排污者对整改的效果负全责,加强了排污者自律。”曹立平说。

信息公开推进公众参与

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3个办法均明确要求环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按日计罚的责令改正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查封扣押决定、查封扣押延期情况和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等相关信息,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限制生产延期情况和解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日期等相关信息。

曹立平介绍,《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紧扣公众关注、关心的“家门口”的环境问题来确定公开主体和公开内容,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充分体现便民为民原则,满足公众知情权,便于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监督企业合法排污。

  上一篇文章: 辣评:未经环评的“生态猪场”与谁“臭味相投”?
  下一篇文章: 存栏虽偏高 春节前猪价反弹仍可期
关闭窗口
免责声明:
1、对于本网编辑转载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771-5877065
 
相关文章:
· 抓住机遇推进肉牛产业提质增效 ·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非洲猪瘟防控要坚..
· 推进奶业振兴 打造奶业强区 · 农业农村部:猪价已提前进入上涨周期
· 农业农村部七项措施稳定生猪生产 · 禁止跨省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进入广西的省份..
· 湖南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全国全面生猪禁运.. · 生意社:中美贸易仍存变数 生猪疫情来袭 豆..
· 崇左市举办首届牛人工授精职业技能大赛 · 没有硝烟的战斗: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记
· 上半年畜牧业生产形势总体向好 畜产品供应充.. · 崇左市启动打造“崇左花山羊”品牌
最新推荐资讯
第八届(2024)广西牛羊产业发展大会邀..
2023年10月3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品价格简..
2023年10月2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品价格简..
2023年10月1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品价格简..
2023年9月3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品价格简报..
2023年8月3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品价格简报..
2023年8月1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品价格简报..
2023年7月2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品价格简报..
 
图片资讯精选>>
第八届(2024)广西牛羊产业发展大会邀请函
第八届(2024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2023)广西生猪产业发展大会暨肉类食品预制菜产业供需对接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
第七届(2023)广西牛羊产业发展大会成功举办!
第七届(2023
第十三届广西生猪产业发展大会暨中南六省生猪产销对接峰会隆重召开
第十三届广西生猪
热点资讯
贵港扬翔饲料有限公司
  贵港扬翔饲料有限公司是广西产销量最大的饲料生产企业,始终奉行"..
麦麸喂猪要适量
秋冬养羊注意早搭暖棚
奶山羊饲养有七忌
母羊的饲养管理
农业部:严查逃避检疫抗拒强制免疫违法..
养鸡户自配饲料九注意
 
最新产品推荐 最新供求信息
环保空调
环保空调
“科瑞莱”蒸发式冷气机降温换气机组适用于开敞式及半开敞..
黄沙鳖
黄沙鳖
鳖类中含有18种氨基酸其中色氨酸在测定过程中,经酸水解..
古典三黄鸡
古典三黄鸡
古典型岑溪三黄鸡体形小巧,外貌华丽,肉嫩骨细,极富野味..
最新价格行情 养殖技术
2023年9月2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 9-22
2023年9月1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 9-11
2023年8月3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 9-1
2023年8月2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 8-23
2023年8月1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 8-12
2023年7月3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 8-1
2023年7月2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 7-21
2023年7月10日我区水产畜牧产 7-12
致富经验
农家女十年前紧巴巴 试养鸡获成功 11-24
下岗职工养蛋鸡养出新名堂 11-24
王小平:“QQ养鸡”带富一方人 11-21
抱团养殖 公司集体加农户养牛同走 11-13
养猪也玩“朋友圈”:物联网养猪的 11-10
广西:创业小伙的“玉兔情结” 9-17
醴陵一大学生回乡当“羊倌” 首批 8-29
来宾市:“兔姐”养兔奔富路 8-29

关于我们 - 用户条款 - 版权条款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本站服务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Tel: 0771-5877065  Fax: 0771-5873770   Email: znjunke@163.com  欢迎加入广西养殖行业Q群:58999360(欢迎加入) 、23785228 (欢迎加入)
Copyright © 2012 广西水产畜牧业协会 版权所有    设计、程序:广西水产畜牧业协会网络部   桂ICP备11006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