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市场销售的食用植物油和肉制品进行了比较试验,结果显示,20种食用植物油全部合格,19种肉制品有18种合格,1种腌腊肉制品因酸价超标,被判为质量不合格。
据广西消委会秘书长叶桂明介绍,近期,广西区消委会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食用植物油和肉制品商品质量比较试验。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消费者身份在南宁部分商场、超市随机购买了20种食用植物油和19种肉制品,委托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质量检验。结果显示,通过对食用植物油样品的脂肪酸组成、酸价、过氧化值等项目进行检验,20种食用植物油质量全部合格。通过对肉制品的酸价、过氧化值、标签等项目进行检验,19种肉制品有18种合格,1种腌腊肉制品因酸价超标,被判为质量不合格。
酸价超标就是通常所说的有“哈喇”味,表明食品不新鲜甚至出现腐败变质现象,已不能食用。据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有关人士介绍,造成腌腊肉制品酸价超标的原因是,腊肉腊肠制品在生产过程或储运过程中温度、时间控制不当,肉类制品中的油脂被氧化产生酸败,从而导致酸价超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