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奶牛存栏,全面提升福建省奶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福建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福建省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相关部门重点从奶牛养殖、良种繁育、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入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扶持政策具体包括:
实行奶牛、奶水牛良种补贴,建立后备母牛补贴制度。对享受奶牛良种补贴改良后的优质后备母牛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每头补助500元。
加强规划,优化布局,合理安排标准化、规模化奶牛、奶水牛养殖场(小区)建设用地,积极扶持这类养殖小区水电路、粪污处理、防疫及饲草饲料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奶牛重大疫病防治和扑杀政策。患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而强制扑杀的奶牛,列入畜禽疫病扑杀补贴范围。
将牧业机械和挤奶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结合我省实际,对奶牛、奶水牛场养殖和挤奶机械进行具体选型,并按农机具补贴政策予以补贴。
建立奶牛、奶水牛政策性保险制度。对参保奶农政府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加强对奶牛、奶水牛养殖场(户)和乳品加工企业信贷支持。对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因非主观因素发生还贷困难的奶牛养殖农户,其逾期贷款视困难情况予以展期。
对全省新建或扩建乳品加工项目实施核准制度,严格乳制品企业准入制。乳品加工企业奶源基地建设为项目核准条件之一,重点支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发展适度规模的奶源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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