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大乐镇庙鸡村桑蚕合作社的前身是庙鸡村桑蚕协会,该会依托庙鸡村奇江小蚕共育室设立于200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协会于2008年4月转至县工商局登记注册,改称象州县大乐镇庙鸡村桑蚕合作社。合作社设立之初仅有社员36户, 2008年初,社员已发展到147户。为了加大合作社的影响力,合作社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农户充分了解合作社的作用及加入合作社的好处,经过半年的宣传发动,许多农户纷纷表示要加入合作社,到6月底止,合作社会员已发展到260多户,拥有桑园面积1700多亩。
建社之初,该合作社就制定了“六统一”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该规程执行:一是统一品种,保证蚕茧产品质量,避免因饲养品种的不统一而造成的蚕茧质量参差不齐;二是统一共育,合作社统一为社员育小蚕,并以优惠的价格供应小蚕给社员,不是会员的农户则不能享受这项优惠;三是统一标准,社员必须按合作社的技术标准去饲养大蚕;四是统一饲养,是指时间上的统一,合作社统一发放小蚕的时间,形成批次饲养,避免因饲养时间上的不同而造成管理上的不便;五是统一防控,即要求社员对养蚕环境进行统一治理,对蚕沙、蚕粪、死蚕等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六是统一销售。 合作社依托龙头企业华佳公司,实行保底价向社员收购鲜茧。
今年年初由于受到冰冻灾害天气的影响,共育室育小蚕的时间比去年同期晚20天左右,但经合作社的努力,至6月底,共育室仍取得共育小蚕近5000张的佳绩。目前,合作社小蚕共育室的小蚕供不应求,除供给会员外,还销售到本县妙皇、罗秀、中平等乡镇,同时还远销到金秀县桐木镇和头排镇,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种桑养蚕近5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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