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确定,今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新签订的收奶合同,对每头产奶奶牛在省财政补贴10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10元的一次性补助,各县(市)区也要视财力情况给予相应补助。12日,济南市就稳定奶业生产发展出台新政策。
济南市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转变奶牛养殖方式。各县(市)区要按照奶牛规模化养殖标准和规范,以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引导奶牛饲养户向饲养小区集中,并加强饲养、防疫、原料奶生产监督管理和服务,推进奶业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发展。要注重协调奶业生产、收购和加工各环节的利益关系,稳定鲜奶价格,在鼓励奶站履行收购鲜奶合同的基础上,扩大鲜奶收购。要加快落实优质后备母牛补贴政策。2006至2007年度后备母牛补贴资金要按比例抓紧落实到位,市级配套资金由市财政从预算安排中调剂解决,有关县(市)区要尽快落实补贴资金,并保证年内兑现。今后,年度补贴资金要按要求及时落实并足额补贴到位。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奶业生产源头管理,制定科学完善的鲜奶生产质量安全检测计划,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研究,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增强检测实效,降低检测成本,提高检测效率。对奶牛养殖大县新购鲜奶检测设备所需经费,在落实省级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里再给予积极扶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强化对乳制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确保优质安全乳制品进入市场。(庄云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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