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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50份散装和定型包装烧卤产品,有12份不合格。日前,自治区卫生厅公布了这一检测结果。11月7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的卫生执法人员提醒群众,购买烧卤产品时要选择信誉较好的企业,新出炉2-3小时的烧卤食品较安全。同时,卫生执法人员也提醒烧卤产品定型包装生产企业,要按国家标准使用添加剂。
据介绍,此次抽检是根椐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的。从今年8月开始,自治区卫生厅组织对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贵港市、玉林市的部分餐饮店、商场(超市)的烧卤肉销售点,进行酱卤肉类食品的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检验项目包括亚硝酸盐、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共抽检酱卤肉类食品50份,合格38份,不合格12份,不合格原因为检出柠檬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山梨酸超标。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食品科副科长黄元新说,此次抽检的烧卤食品分两类,一类是散装烧卤食品,一类是定型包装的烧卤食品。经检测,烧卤食品不合格的原因多数是使用添加剂超标,如有5个定型包装烧卤制品的防腐剂山梨酸超标。散装烧卤食品也有添加剂超标,主要是柠檬黄。另外有少数散装烧卤食品的菌落总数和大肠杆菌超标。
对于检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卫生部门表示今后会加强监管。对有问题的散装烧卤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强其生产环节的监管。
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散装烧卤食品菌落总数超标和大肠杆菌超标,可能是烧卤好了之后,存放的容器或存放的地方受污染,另外也可能是存放的时间过长。群众在购买散装烧卤食品时,最好到信誉较好的烧卤企业购买。购买时有了决窍,刚出炉2-3小时的烧卤食品较新鲜也较安全。
定型包装的烧卤食品多为添加剂超标,黄元新副科长分析认为,主要是生产企业扩大滥用添加剂造成的。国家对食品用添加剂有严格的规定,希望生产企业能够严格执行。据记者了解,检出问题的定型包装烧卤食品多是广西区外企业生产的。对此,自治区卫生监督部门已发函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卫生监督部门,希望加强监管。
文章编辑:luolita 文章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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