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总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养殖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成立了分公司,没有融资权限的这个空壳分公司半年内就在绍兴骗取社会资金629万元,除以支付利息、奖金等方式归还26万元外,实际骗得人民币603万元。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指控了这起涉嫌集资诈骗案件,公司市场部总监许涛等16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出庭受审。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办案检察官介绍,这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的集资诈骗案件,目标对象都是老年人,137名被害人中,70岁以上的就有71人,年龄最大的已经有88岁。
“光明”前景忽悠了137人
2012年12月的一天,69岁的钱大妈像往常一样去楼下的菜市场买菜,有个小伙子塞了一张传单给她,还告诉她没事的时候可以去公司听听课,只要去了就有礼品赠送。几天后,闲来无事的钱大妈和老伴想到这家公司看看。一进公司,他们便受到市场部总监许涛的热情接待。许涛给他们详细介绍了公司的“光明”前景,还给他们看了制作精美的宣传册,“公司发展规模在不断扩大,现在向全社会募集资金,利息要比银行高得多,而且绝对保证安全,利息一月一结……”徐涛说。
看了一圈后,钱大妈和老伴还是将信将疑,许涛就带他们到了董事长“潘总”的豪华办公室。看到正式的营业执照等挂在墙上,两位老人彻底相信了。随后,他们分4次存入该公司42万元,并与该公司财务张春华签订借款合同和收据,约定一年期年息为22%。
一开始,两位老人每月都能按时拿到利息,一直到2013年5月,共收到利息1.5万余元。然而,5月19日一大早,钱大妈的老伴照例来公司拿利息时,却发现公司已人去楼空,他这才发觉被骗了,遂到公安机关报警。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该公司以同样的方式共骗取137名被害人共计629万元,被害人基本都是60岁以上老年人,被骗金额最少的1万元,最多的42万元。
敛财有完整的“工作流程”
这家看上去手续齐全的“大公司”实际上是个“空壳”公司。总公司哈尔滨某养殖有限公司在2011年3月成立,董事长那某(在逃)由于经营不善,公司濒临倒闭,2012年初就不再实际经营。而在2012年11月,该养殖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成立。该分公司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钱财。
另据公安机关查明,除在绍兴开设空壳分公司骗钱外,那某等人还在河南、浙江宁波等地设立类似的分公司,专门诈骗以老年人为主的被害人,并任命吴某(在逃)为全国市场部经理,负责收受各地分公司骗来的部分钱款。
该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市场部总监许涛、副总监李启山负责招聘业务经理和业务员,并对业务员进行培训,由业务员到公园、菜市场等老年人比较多的场所发传单,以免费旅游、聚餐为由组织老年人到市区酒店、城郊农庄等地开设讲座,专门的讲师孙伟通过夸张宣讲对老年人进行“洗脑”,最后由财务张春华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收钱、分配及转移赃款。
为避免留下线索,他们做事小心翼翼,立了很多“规矩”:吸收的资金期限都在半年以上,为的是让资本尽可能固定,延缓暴露速度;公司收钱、发放红利等全部过程都是现金交易,且从来不用电脑做账;公司很多人用的都是假名,搞活动时从来不拍照和录像;每天下班前,许涛和张春华都会将当天吸收的客户资金的41%以现金方式分掉,其余59%被名义上的全国市场部总经理吴某拿走。
精心布置维护的骗局一直持续到半年期“借款”到期时,因无力归还本金,许涛、张春华等以外出培训为由集体潜逃,最终却难逃法网。
“养老钱”被骗需引起更多重视
辛苦积攒半辈子的“养老钱”被骗,对很多被害人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接待了数次被害人来访,老人们情绪激动,伤心后悔,被骗的钱却很难再收回。
近年来,绍兴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多起被害人多达上百人的涉众型诈骗犯罪案件,被害人均以老年人为主。事实上,老年人已日渐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被害群体。办案检察官指出,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心神减弱、戒备心理缺乏等弱点,制造各种花样实施诈骗,极大地侵害了老年人的财产权利。由于侵害对象集中在老年群体,导致不少老年人把毕生积蓄投入到所谓的“投资”中而血本无归,养老无望,其社会危害性正在日趋加大。
办案检察官提醒,全社会要对预防老年人被侵害的问题予以更多关注,尤其是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犯罪分子利用手中的营业执照作为“通行证”,设立“空壳”公司,实施诈骗行为。同时,对老年人这一易受骗群体,在立法、司法以及社会治理中应当给予更多的重视和保护。此外,包括老年人的子女在内,社会各界要加强对老年人的法治宣传,提高他们的防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