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日前公布,已累计退运125.2万吨美国进口MIR162转基因玉米。有分析师质疑,作为中国进口商的中粮是责任方,应受重罚。报道还称,一些转基因玉米到港价比美国离岸价还低,或涉“非法交易”,存在不为人知的“秘密”。
对此,中粮集团周四晚间声明称,中粮服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在与外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要求外商不得含混未经批准的任何转基因玉米的品类。一旦检测出进口玉米中含有未经批准的转基因品种,将依法予以退货或销毁,由此引发的各类风险和损失责任由外商承担。
以下为声明全文:
关于中粮集团进口玉米事宜的声明
日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消息,截止到2014年6月16日,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在125.2万吨进口美国玉米及其制品中检出MIR162转基因成分,对这125.2万吨进口玉米及其制品,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均依法作出了退运处理。
据此,我司关于本企业进口玉米事宜发表声明如下:
中粮集团是中央管理的53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成立之初即作为中国粮食贸易的主渠道,调剂市场余缺,服从、服务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
我国对玉米进口实行进口配额关税制度(TRQ)。中粮是国家进口玉米国营贸易配额执行主体。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需要和市场需求,准许中粮集团在一定配额内,充分发挥企业专业能力,研判并把握好国际玉米市场行情和价格趋势,根据国家和国内客户的需要落实好玉米进口业务,以达到保障国内玉米供应和调控国内玉米市场供求。
在玉米进口贸易中,中粮集团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在与外商签订的玉米进口合同条款中明确要求外商供应的玉米不得含混未经我国农业部批准的任何转基因玉米的品类。如果外商发运的玉米货物在运抵中国目的港后,一旦经口岸国家动植检部门检测出进口玉米中含有未经我国农业部批准的转基因品种,将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将该批进口玉米予以退货或销毁,由此引发的各类风险和损失责任由外商承担。
中粮集团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进口玉米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国内饲料用户或接货厂商或仓储单位依法合规申领转基因玉米进口卫生检验检疫许可证,在转运、储存和加工等环节全程密切跟踪监控进口玉米流向,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备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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