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养殖经济信息网讯 (通讯员 文成) 为促进兴安县畜牧水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兴安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牧水产业的发展,近期,兴安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兴安县畜牧水产业规模养殖示范基地扶持方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该《通知》规定了八项财政扶持政策:①新建年出栏1000头的肉猪场,每个场一次性扶持2万元;②新建存栏100头的能繁母猪场,每个场一次性扶持2万元;③新建存栏100—499头的肉牛场,每个场一次性扶持1万元;500—999头的肉牛场,每个场一次性扶持2万元;1000头以上的肉牛场,每个场一次性扶持5万元;④新建饲养能繁母牛50—99头的牛场,每个场一次性扶持2万元;100头以上的,每个场一次性扶持5万元。⑤新建存笼肉鸡5万只以上,鸭1万只以上的家禽场,每个场一次性扶持1万元。⑥新建存笼肉鹅2000只以上的鹅场,每个场一次性扶持1万元。⑦新建存笼兔2000只以上的兔场,每个场一次性扶持1万元。⑧新建稻田养鱼连片1000亩以上,每个基地一次性扶持1万元。
此次扶持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该县养殖者的积极性,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呈现跨越式发展。目前,正在新建的千头牛场2个、百头牛场6个、千头猪场2个、百头猪场10个,其中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69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