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养殖经济信息网讯 (通讯员 余海波)兴业县畜牧业已经成为农业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据统计,2006年出栏肉猪60.48万头,出栏中小猪89.2万头,出栏家禽8260.58万羽,年肉类总产量12.69万吨,总产值约19.12亿元,占大农业总产值的68.05%。并荣获 “广西畜牧业十强县”的前三甲。因此,强化提升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是兴业县畜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兴业县把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畜牧业发展的突出位置,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同时,结合《畜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发动,使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深入人心。
二、扎实抓好畜产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兴业县及时制订了《兴业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兴业县2007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等相关的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责任,明确了职责,并集中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60多人次对全县40多家规模养殖企业、7家大型饲料生产企业、150多家饲料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经营违禁兽药店两家。联合多部门对私宰及上市畜禽产品进行了了监督检查,查获未经检疫私宰猪肉150多公斤,处罚违法经营屠宰3人。同时,对全县肉猪饲养场进行抽猪尿检测,共检测10个场40批次,未检出有“瘦肉精”。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兽药残留、“瘦肉精”的监测力度,强化养殖业投入品的准入制度。
三、加强无公害标准化企业(基地)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畜产品的质量。兴业县要求各养殖场(企业)、养殖基地严格按照《畜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养殖档案,进行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现有11家养殖场(企业)、养殖基地获得了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还有6家养殖场(企业)、养殖基地正在组织申报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以养殖业无公害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广健康养殖新理念,引导养殖场(企业)、养殖基地科学合理使用养殖投入品,使我县养殖场(企业)、养殖基地生产的产品成为真正无公害、可追溯的安全产品。
四、扎实抓好畜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制;二是增加投入,认真落实免疫经费;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疫意识;四是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工作;五是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监测工作;六是切实做好应对突发疫情准备工作;七是加强动物防疫检查,使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100%。二是加强抗体监测,综合抗体监测水平,做好查漏补注工作,使全县免疫抗体水平在80%以上。
五、加强检疫工作。对检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明确检疫人员的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检疫技术和措施。在具体操作中,严把检疫关,所有检疫人员严格按照检疫操作技术规程进行检疫,并做到按时到位,认真检疫,准确处置,全县13个镇均开展动物产地、屠宰、运输、市场的动物与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六、加强动物巡查。加强动物的巡查力度,强化检疫和监督。全县13个镇全部建立严格的检疫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检疫,严格查证验物,对没有免疫证明和不健康的畜禽,严禁出具检疫证明,不准进入流通领域,防止疫病的传播。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巡查组加强联合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逃检、漏检违法行为,共查处逃检活畜600多头,家禽30多车30000多羽,追缴补收检疫费用8000多元。以监促检,以检促防,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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